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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二环路代收费调查:规划弊病让群众买单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7月11日07:29

   (新华调查)违规“过路费”何时寿终正寝

   保定市二环路代收费现象调查

  新华网石家庄7月11日电(记者朱峰、王清颖、王昆)围绕河北省保定市中心城区,有一条50多公里长的二环路,许多外地司机开车到保定来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即使不走二环路,也要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口或国道收费站口多交10元的二环路通行费。这样的怪现象令司机们颇有怨言。

  记者近日在保定市采访时证实这种收费方式确实存在,保定市交通局在答复新华社记者时表示,由于舆论质疑强烈,目前已在部分路口暂停收取,但何时真正全部取消,尚需上级部门批复同意。

  捆绑收费没商量 车辆“被”上二环路

  5日上午,记者驱车从保定市徐水县沿京石高速公路到保定市区,在保定北口收费站缴费出站时,本来高速公路通行费显示是10元,但收费站工作人员却要求记者缴费20元,她解释说,多出来的10元是代收的二环路通行费。记者表示自己下高速公路后不进主城区,也不走二环路,对方却告诉记者,不管走不走都收,多年来一直都是这个规矩。

  记者无奈缴费出站后,随机采访了几位随后从高速公路下来的司机,都称自己刚才缴了10元二环路通行费。一位从北京来的司机说:“自己还是第一次碰到高速公路收费站代收二环路费的情况,感觉莫名其妙,但不缴就没法下高速,所以还是缴了。”

  记者从收费站处驱车直行几公里后,才看到二环路的路标,而实际上开车进保定市中心只需要穿越二环路的一个十字路口。一些当地市民也有不小的怨言,一位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住在二环路以外、保定北口收费站以内的中间地带,如果他从收费站出站开车回家,所行路线跟二环路没有任何交叉,但也要缴二环路通行费。

  不仅在保定北口高速公路收费站,在保定市周边的107国道漕河收费站和满城县城交通枢纽工程收费站,过往司机都要缴纳二环路通行费。

  收费有据可依 取缔情理之中

  据保定市提供的资料显示,保定市二环路是省、市政府重点工程,是利用贷款、招商引资修建的经营性收费公路,全长53公里,总投资4.8亿元,从1997年开工建设,历时3年到1999年建成通车,并于1999年底开始收取通行费。

  “当时建二环路主要是为了缓解保定市区的交通拥堵问题,省里有关部门批复设5个收费站点,其中有3个是代收站点,分别是保定北口高速公路收费站、107国道漕河收费站和满城县城交通枢纽工程收费站。之所以设代收站点,是因为这3个站点本身就离二环路很近,如果专门再为了二环路收费另设收费站,就显得太浪费,司机还得二次停车,也不方便群众出行。”保定市交通局副局长张树林说。

  在《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保定市利用贷款修建二环路并对过往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的复函》中显示:“同意利用贷款修建二环路,并设站对过往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以偿还贷款本息。”此文件还批复设立了高速公路保定北口收费站等5个收费站作为征收二环费的站点。保定市交通局证实,省政府批准二环路收费年限是25年,收费截止日期到2024年。

  保定市交通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二环路修好后对缓解保定交通拥堵起了重要作用,但大约从2006年后,一些群众就开始反映二环路收费不合理的问题,“以保定北口收费站为例,1999年时这个地方还是一片荒凉,二环路也属于保定市的外围偏远地段,保定北口收费站与二环路之间除了一条牵引路,四周都是荒地,进市区必然要经过二环路口。可这几年随着城镇化建设,保定市区面积在扩大,原来的荒地现在都遍布工厂、企业、学校、社区等,人口越来越多,一些人出了收费站口不用进市区,就在二环外的区域驻留,他们对缴纳二环路通行费意见最大。”

  据张树林介绍,保定市交通局近年来也接到了一些群众的投诉,局党委非常重视,在今年年初就向市政府打报告要求解决问题,今年3月份,保定市政府也向河北省政府报告了二环路收费的有关情况,省里有关部门正在调研协调督导解决。7月份以来,舆论呼声越来越高,保定市7月5日紧急决定从当天下午16时起在保定北口高速公路收费站、107国道漕河收费站和满城县城交通枢纽工程收费站暂停代收二环路通行费。

  规划弊病不能让群众买单

  记者实地行驶保定市二环路发现,这条路并非封闭式道路,有十多个出入口,设站收费的可操作性确实比较难。但二环路修建过程中产生大量贷款,又必须通过收费偿还。保定市交通局的内部工作人员表示,暂停代收站点的收费也属无奈之举,毕竟贷款还没有还完,但无论如何群众利益是第一位的,目前只有暂停收费。

  一些受访群众认为,二环路收费放到现在是不合理的,因为城市建设在10多年间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也显示出过去城市规划不够长远的弊病。出现了这些问题要正视,政府部门要抓紧采取措施补救,而不应该让老百姓买单承担损失。

  “我感觉就像被抢劫了一样。”一位到保定的外地商户如此形容二环路通行费。他认为这样的收费现象很容易让大家对保定的城市投资环境产生担忧。河北张金龙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罡律师认为,这一收费现象有违民法通则中的公平原则,这也是法律最基本的原则,甚至也可以叫做强迫交易,所以必须坚决取缔这种不合理的收费行为。

  保定市交通局表示,目前河北省已经派督导组到保定开展工作,在暂停收费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下一步的具体治理举措。

  作者:朱峰 王清颖 王昆

(责任编辑:UN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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