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保局、市发改委新近联合发布《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重点强调污染减排和整体环境质量改善,在“十一五”控制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2项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基础上,新增氮氧化物和氨氮2项国家约束性考核指标,机动车污染和农业污染首次纳入污染减排考核。
《规划》提出到2015年,北京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不少于292天,“蓝天”比例达到80%;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6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0年下降10%左右,臭氧污染逐步减缓。此外,全市不达标水体中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下降5%,地表水断面水质改善率达到10%。
目前北京氮氧化物污染在空气中的浓度比较高,年均值60多微克,高于40微克以下的全国平均水平。监测显示,机动车尾气对氮氧化物的贡献率为40%—50%。因此北京对机动车污染“痛下杀手”,决定5年淘汰40万辆老旧机动车,新车在2012年执行国V排放标准,并按地方标准配套供应相应油品。加快新能源汽车研发应用,到明年底示范应用超过5000辆。
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排放量,最主要的措施,是增加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十二五”北京将完成中心城7座污水处理厂建设,中心城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8%,新城建成区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0%,重点建制镇实现“镇镇建污水处理厂”,全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70万吨以上。
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冯惠生表示,北京将实施更严格的噪声污染治理办法,在城区噪声污染严重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实施机动车禁鸣、限速,限制高噪声车辆上路行驶。此外,研究制定在京销售公交车及其它机动车噪声准入标准,鼓励研发低噪声交通工具。到2015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内。
北京成为全国唯一连续五年完成年度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地区(链接)
“十一五”时期,北京市万元GDP能耗由2005年0.7923吨标煤下降到2010年0.5816吨标煤,累计下降26.59%,超额完成“十一五”期间节能降耗20%的规划目标,是全国唯一连续五年完成年度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的地区。
过去5年,北京污染减排走在全国前列。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1.51万吨,比2005年下降39.73%,削减幅度居全国首位;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9.20万吨,比2005年下降20.67%,削减幅度居全国第二。2010年,全市“蓝天”达到286天,比2005年增加52天。(记者王明浩)
作者:王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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