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7月15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关于网上流传的"中国红十字会扣留2.5亿日元慰问金作为"费用""的言论,中国红十字会今天(15日)接受中央台独家专访时回应,这与事实不符。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联络部副部长任浩表示,红十字会没有扣留日本企业所付的中国劳工慰问金。
任浩:关于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简称花冈基金)的管理,中国红十字会按照国家财务规定、中国红十字会财务规定,依照花冈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进行使用,并接受国家审计署的审计,完全不存在扣留2.5亿日元的情况。
任浩介绍,花冈和平友好基金是花冈事件的中国当事人与强迫奴役中国当事人的企业日本鹿岛公司多年斗争和诉讼的结果。
任浩:1999年,中国红十字会应花冈诉讼案中国原告方耿谆等11位原告(中国当事人)的请求,同意作为受托人参加花冈诉讼案的和解。2000年11月29日,花冈诉讼案原、被告(鹿岛公司)正式达成和解。根据和解条款规定,原告们选出了花冈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负责根据和解条款的有关规定,决策花冈基金的使用。
中国红十字会作为受托人,根据和解条款的规定,开始了花冈和解的后续工作,主要职责就是将5亿日元信托金设为"花冈和平友好基金",并负责该基金的管理。
作者: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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