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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部分公立医院改革不达标 卫生厅将严管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7月16日09:42
  中广网太原7月16日消息(记者徐江帆)记者从山西省日前召开的公立医院改革推进会上了解到,山西省卫生厅最近将对全省改革试点医院进行督导,改革动作不大、落实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或撤销试点医院资格。对连续两次通报仍效果不佳和到年底完不成医改目标任务的,将对其负责人进行告诫谈话,并向主管地方政府通报,建议免职。

  据了解,今年,山西省公立医院改革要求,在全省所有三级医院和50%县医院实施常见病临床路径管理,并将卫生部颁布的全部病种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县级综合改革试点医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病种不少于20种。但在前一阶段的督导中,省卫生厅发现部分三级医院无论在开展病种数还是入组率上都不足,没有发挥出临床路径应有的作用。根据6月初上报的情况,只有灵丘县、浑源县、左云县、长子县、河津市人民医院达标,大多数医院试点病种数不足10种。其中,盂县人民医院、河曲县人民医院还未开展此项工作。医疗责任保险方面,只有浑源县、平定县、盂县、长子县、襄垣县、河曲县、山阴县、灵石县人民医院参加,不足全部试点县的1/4。此外,山西省要求所有市以上二级医院和30%以上的县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且三级医院开展的病区要达到全院病区总数的60%以上,但根据调查,部分市级、县级医院实施方案至今没有出台。

  针对以上改革动作不大、落实不力的试点医院,山西省卫生厅负责人表示,推进会后,省卫生厅将联合各市卫生局对改革试点医院督导。对勇于探索、积极行动的予以表扬。对改革动作不大、落实不力的试点医院,将给予通报或撤销试点医院资格的处罚。对连续两次通报仍效果不佳和到年底完不成医改目标任务的,省卫生厅将视作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不力,按照责任追究制,执行卫生部规定对其负责人进行告诫谈话,并向主管地方政府通报,建议免职。

  作者:徐江帆
(责任编辑:UN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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