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农民成为有地市民
“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产生的坐标转换,将是重庆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基础”
今年6月举行的一次内部研讨会上,本刊记者听到了黄奇帆与一位研究收入分配问题知名专家面对面的交流讨论。
按照重庆提出的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目标,实际上要求“十二五”期间农民人均收入要保持连续5年每年增长18%,比城市居民收入增速快一倍。这位专家对此可行性上有担心、有保留。
黄奇帆则信心满满。他解释说,这个目标的实现有赖两大“制度创新妙手”,首先就是“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所产生的统计坐标转换,将是重庆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基础,这绝不亚于承包制对农村经济的释放作用”。
直辖之初,重庆常被民间舆论调侃为“农民直辖市”、“超级大县城”。即使在直辖14年后的今天,3200多万重庆人中仍有2080万农村人口。
去年年初,重庆市宣布实施一项极具震撼性的户籍改革计划:到2012年,让300万农民拥有城市户口,用10年时间将重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现在的27%提升到60%,新增城市人口1000万。这是城乡人口结构上一个历史性的大翻转。
当前,中国正在经历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城市化,为做大城市空间,一些城市有超常之举,其间不乏“大跃进”之讥。
怎样才是稳妥的、合理的城市化?一个核心标准是农民的自愿与受益程度。
对此,重庆市推出了一项前所未有的倾斜机制:在农民获得城市户口后有一个过渡期,不仅享有城市的福利,还可保留农村的土地财产。如此一来,避免沦为生活无着的失地农民,而成为“有地市民”。
在中国,以户籍为凭依,城市居民享有就业、住房、养老、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优于农民的待遇,按黄奇帆的说法,是为进城的农民穿上城市的“五件衣服”。与此相应,农村户口也绑有“三件衣服”,即宅基地、林地、承包地。
农民是先“脱”了“衣服”再进城,还是同时“穿”和“脱”,或是先“穿”再“脱”?为善待农民,保护弱势群体,重庆选择了最后一种,设计了三到五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后仍自愿选择“穿”或“脱”。
重庆市农村土地交易所执行总裁黄茂军告诉本刊记者,截至目前,全市转户210多万人,仅退出60亩宅基地,且多为废弃之地。
本刊记者在重庆最先建成的公租房小区民心佳园内采访时看到,一个专门办理转户业务的警务工作站前,进城和拟进城的农民聚拢了不少。向弱者倾斜的转户计划,让大量已在城市生活多年,却享受不了市民待遇的农民工转户热情空前高涨,全市平均每天转户达7000多人。
据重庆相关人士介绍,由于转户主力军是已在城里务工数年的农民工,因此落户后的就业、生计一般不成问题,何况还有农村的退路可保。
黄奇帆计算着这一“妙手”在缩小城乡差距棋局中的效应:按目前进度,5年内重庆会有500万农民转户进城,全市农村人口从2000万降低到1500万左右,同样是3400万亩耕地,农村人均占有资源量增多,劳动生产率相应提高,分母变小了,农民人均收入必然会上升;另一方面,城市增加500万人口,分母变大了,在统计上就会将城市平均收入缩小一点。这一增一减,加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目标高出城镇居民6个百分点,“达成到2015年将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到2.5:1左右的目标,几乎是可以确定的。”
“作为中国的缩影,今天的重庆正在为中国,也许是为世界做一项最伟大的试验——让五亿中国农民住进为他们新建的城市。”这是大洋彼岸美国《国家》杂志2010年一篇文章的判断。
农民成为有产阶层
城乡差距一个重要原因是物质资本差别大。“有时候一项制度的推动,便可促成财富的爆发性增长”
“让农民也有更多条件拥有财产性收入,从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正是黄奇帆与专家讨论时抛出的另一个“奇招”。
“中国农民的收入一般分三大块,劳动性收入、政府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前两者都相对固定,增速一般为百分之几。创造更多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在十七大方正式提出。对先富起来的中国人而已,财产性收入其实并不陌生,如通过办企业、炒股等手段获得的投资收益,近几年房价的暴涨,亦为诸多投资客带来不菲收获。”
黄奇帆说,“对大多数农民而言,赖以生存的土地其实也是财产,但由于集体所有性质及相关制度安排,这一财产长期处于沉睡之中。”
据重庆市农委统计,2010年,重庆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仅占人均纯收入的1.7%,低于全国3.4%的平均水平。
“城乡差距一个重要原因是物质资本差别大,农民没有财产,他的土地是承包的,土地集体所有,宅基地集体所有,宅基地上盖的房子没有产权证,而城市居民,无论是有祖传的房子,还是后来购买的房子,都有房产证,可以用于抵押或转让,于是就转化成物质资本了。”北京大学教授、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这样分析。他说,农村必须进行产权的界定,让农民拥有“三权三证”(承包土地使用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农民住房产权证),可以抵押、转让,这样农民拥有的物质资本就能从无到有。
2007年年中,重庆与成都一并成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市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入股,激发不小反响。但这只是小试牛刀,更大的举措还在后面。
2008年底,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挂牌成立,是为全国首家,在确保耕地一亩不减的前提下,根据国家城市建设用地占补平衡的规定,引导农民对废弃的宅基地和荒地进行复垦,形成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即“地票”,利用级差地租原理进行交易,重庆市政府的初衷就是: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又有效保护耕地,也为城市化提供空间。
2010年,重庆第一个在省级行政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将农村土地、林地、宅基地、房产的使用权与所有权进行量化,按照农民使用权占85%,集体所有权占15%的比例进行分配,完全抽象的土地财产,变成实实在在可以流通、抵押和变现的活财产。
本刊记者了解到,在确定收益比例过程中,曾有“三七开”、“对半开”的提议,最终确定为85%:15%,是基于最大程度增加农民个体收益的考虑。
在此设计之下,假如一块土地价值为10万元,农民可质押出8.5万元。即使破产,银行拍卖的也只是8.5万元的使用权,所有权还是在集体手中,并不突破现有的法律框架。
重庆市发改委副主任徐强对本刊记者说,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是缩小三大差距的一个很重要手段,类似土地确权的制度变革。“有时候一项制度的推动,便可促成财富的爆发性增长。”
按黄奇帆的说法,“有了这个创新举措,农民的资产一下就变活升值了。理论上全市农民已拥有了1万亿元的财产权。全市3000万亩承包地,一亩地算一万元,就是3000亿元;6000万亩林地,一亩地算5000元,总计3000亿元;近400万亩宅基地,按照‘地票’目前均价15.5万元/亩计算,总价值为6000亿元左右。三项相加,再去掉集体所有权的15%,算在农民头上的使用权财产就是1万亿元。”
现在的重庆,农村这“三权”是可以用作地方银行贷款质押的,给了农户解决融资难问题一条通路。
去年6月,渝东南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的农民陈玉梅以自己的农房作抵押,从县农商行贷款16万元,规模发展肉兔养殖,仅半年时间就收入2万多元。在石柱县像陈玉梅这样把“沉睡”的房产资源转化为“活”资本,靠农房抵押贷款的农民已有200余户,其中有一户获得的贷款达37万元。县委书记盛娅农说,过去,农户申请的贷款主要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授信额度较小,最高才3万元,只能满足零星的生产需要。农房抵押贷款推出后,不但解决了农户“贷款难”问题,也解决了银行“难贷款”问题。
到2011年上半年,重庆已发放农民“三权”贷款余额43亿多元。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