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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长要求广东慈善总会公布募集款项使用情况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1年07月21日04:14
刘昆要求省慈善总会打造最具公信力的慈善机构 善款筹集使用和效果彻底公开
刘昆要求省慈善总会打造最具公信力的慈善机构 善款筹集使用和效果彻底公开

  本报讯 (记者王鹤 通讯员朱昶宇)昨日上午,广东省副省长刘昆率多个省直机关的负责人到访广东省慈善总会,专题研讨如何打造最具公信力慈善机构。刘昆要求省慈善总会彻底公开善款筹集、使用及效果,财务应细化到“目”,每个季度向监事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募集款项使用、管理情况,每半年向社会公布社会责任报告。

  省慈善总会成立于2004年,创始资金5000万元,接收专项捐款结余为0.97亿元。在听取省慈善总会工作人员汇报时,刘昆多次打断汇报发问。从慈善总会人员结构到善款管理,甚至账目管理等都一一询问。刘昆表示,要打造广东慈善品牌,慈善活动可以引入购买社会服务机制。他要求慈善总会完善体制,进行改革创新,将总会打造成广东社团组织发挥作用的样板、最具公信力的慈善机构、扶贫济困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座谈会上,刘昆就省慈善总会改革时间表询问省慈善总会秘书长许敏谦。许敏谦表示,最快可以在10月完成账务完全公开。

  要出台细则制止“强捐”

  “如果一些地方、一些人在慈善活动中强行摊派,把群众的自愿行动扭曲为被动行为,这是对捐赠者善心善意的亵渎。”刘昆昨日还严词批评“强捐”行为,称长此以往良好的慈善风气就没有办法弘扬,慈善事业就没办法发展。

  制止“强捐”要出台细则,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刘昆举例说,第一不许下达个人、单位捐款数额;第二不许从个人或单位账户中直接扣款;第三,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办证和学生入学等,不许以捐款为条件,也不许同时举办捐款活动。刘昆说,具体细则有很多,希望省民政部门能就此形成文件,对违规“强行摊派”的,有关部门应严肃处理,必要时监察部门应及时介入。

  “慈善总会就是为捐赠者管理慈善款项的,没有什么需要隐瞒的。”

  “慈善总会和捐赠者的关系是委托和被委托关系,捐赠者委托慈善总会管理善款,你就要让别人知道善款的用途。”

  公开:钱怎么用效果如何都要公开

  现状:数亿资金2页纸汇报

  许敏谦在汇报中坦承,省慈善总会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与公众要求还有差距。当前,公众、尤其是捐赠人对善款使用情况高度关注。多年来,总会虽然不定期通过媒体公布社会捐赠的收支情况及其他慈善捐款信息,但与民众希望全面彻底公开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捐赠人更希望看到善款使用产生的效果。他建议加快广东慈善事业条例出台步伐,建立健全慈善信息公示的长效机制,定期公布各种慈善信息。

  刘昆说,他看过慈善总会玉树援建的汇报,(资金)多达数亿,汇报只有2页纸,太笼统了。

  改革:财务应细化到“目”

  郭美美事件后,公众纷纷要求慈善机构公开账目。刘昆在会议上明确要求广东省慈善总会对善款筹集、使用、效果进行彻底公开;总会每年筹集到的款项及使用情况,向监事会报告后,要向社会完全公开,财务应细化到“目”。

  政府预算中有“类”、“款”、“项”、“目”四级,“目”是最细的一级,如果账务公开到“目”,意味着总会不但只是笼统公布使用募捐款项的去向,而是要公布款项使用的明细。据省政府工作人员表示,这个要求在全国属于领先。

  刘昆还要求,总会定向筹集到的款项使用、管理情况,要向监事会和捐赠者报告,除捐赠人要求不公开的都应向社会公开;非定向募集到的款项要每个季度向监事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所有涉及善款的采购,限额以上的都必须采用公开招投标的形式进行,采购行为完成后要及时上网向社会公开。每个项目完成后都要进行绩效评价并向社会公开,其中重大慈善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确定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评价。要规范慈善账目管理,所有账目资料都必须及时整理归档,随时提供给媒体和公众查询。

  “你(慈善总会)说效果评估难,那老百姓更难知道慈善项目效果了。”

  “穷人捐一毛钱有可能比富人捐一元钱更有影响力。”“做慈善不应只在大城市,盯住大客户,而是应该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

  监督:邀请独立人士进入监事会

  现状:基本账涵盖运营善款

  2010年,广东省慈善总会办公、行政经费及业务经费支出181万元,占总支出0.31%。其中人员工资及社保等费用86万元,日常办公费用62万元(含办公场地租金26万元),业务活动成本33万元(含汶川地震拨付明细公告费用等)。许敏谦说,总会工作经费保障单一,主要依靠创始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来维系,少部分通过提取管理费用解决。

  总会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总会有三个账,分别是创始基金账目、基本账和汶川援建账户,基本账涵盖了日常营运和募捐费用使用情况,两种费用分列不同科目。

  改革:行政费善款分别管理

  根据省慈善总会改革精神,总会本部的行政管理费用和善款筹集、使用产生的直接费用,应分别运作和管理。总会募集的所有慈善资金只能用于慈善项目运作、管理、推广等直接开支,决不能用于无关项目,特别不能用于总会日常开支和“三公”经费。慈善总会要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定期向他们报告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备查。财政、审计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切实加强对慈善总会的工作指导和日常监管,重点要根据相关财政、审计制度,加强对总会善款使用情况、日常运作开支、资金使用绩效等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刘昆要求慈善总会,强化制度监督,完善监事会制度,邀请其他社团如注册会计师协会、律师协会、审计协会等专业团的代表,甚至独立人士进入监事会,优化监事会的构成,提高公开化、专业化水平。建立监事询问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向监事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每个季度要向监事会报告工作,并随时接受监事的询问“倒逼”推动总会各项运作规范化、精细化。

  作者:王鹤 朱昶宇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UN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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