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郑州7月22日消息(河南台记者安琪)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夏日炎炎,为防蚊虫叮咬,不少家庭都会选购盘式蚊香、电蚊香片还有杀虫剂等驱蚊产品。但是有不少消费者并不了解,蚊香属于农药范畴,挑选蚊香一定要擦亮眼睛,否则买到了“三无”蚊香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今天记者到郑州市多家小商品批发市场和一些超市进行了采访,眼下各种类型的驱蚊产品摆满了货架,有电蚊香片、电蚊香液和蚊香盘香等等,生意特别火爆。但是记者发现,一些蚊香产品的包装上标注着“微毒”或“低毒”字样,但也有一些驱蚊产品包装粗糙,气味刺鼻,没有标注相关的批准文号和毒性标准。不少商户说,市民选购蚊香一般最关注的是价格、品牌、气味等等,不会太仔细地检查,觉得实惠的就买了。
其实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凡预防、消灭或者控制蚊、蝇、鼠等有害生物的化学制剂,都属农药范畴,蚊香也不例外,这类产品必须通过国家授权部门进行的药效、毒理实验,获得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销售,所以大家千万不要买那些缺少标注和合格文号的驱蚊产品。
记者采访了郑州人民医院呼吸科副主任医师王金亮,他介绍说,市面上一些三无劣质蚊香含有敌敌畏、雄黄粉等有毒物质,会在人体内积累,诱发气管炎和哮喘等疾病。如果室内通风不良,很可能使人慢性中毒,产生鼻黏膜炎症、头晕、头痛等症状。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即便是使用合格的蚊香,也应该在点燃后应及时通风,老人、儿童、孕妇和哮喘病人不宜使用杀虫剂和蚊香。
要达到比较好的驱蚊效果,可以在黄昏前打开门窗,将驱蚊花露水混合清水拖地,或者将花露水直接喷洒在纱窗上,半小时后关闭门窗,会让房间内的蚊子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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