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贵港7月22日消息(记者张垒 李楠 广西台杨培添)记者从广西贵港市公安局获悉,昨天(21日)晚上,广西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公安分局五山派出所所长谭宁江酒后开枪致1死1伤。
广西贵港市公安局今天下午召开新闻通报会,就贵港市覃塘区“7.21”涉枪案件进行了通报。
通报称,2011年7月21日20时许,广西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公安分局五山派出所所长谭宁江(男,40岁,壮族,广西田阳县人)受来宾市朋友黄某邀请,与黄某一行人9人分乘两辆小车从来宾市到贵港市覃塘区樟木乡政府对面的大排档2楼4号厢吃晚饭。期间,同席的陆某还邀请了樟木乡的亲戚谢甲、谢乙(化名)两兄弟一起吃饭。当晚21时50分许,谭宁江在醉酒后被人扶上开来的小轿车,谭宁江上车后不久突然拔出其所佩带的七七式手枪开枪乱射。送其上车的朋友制止不及,马上躲避。谭宁江开枪后走下车,走到大排档向谢甲开枪射击,然后又向路过的行人李某开枪射击。其中谢甲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李某正在医院治疗中,目前无生命危险。
7月21日21时58许,广西贵港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110电话报警后立即指令樟木派出所出警。案发后,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两级公安机关刑侦人员先后赶到现场,迅速开展案件的调查处理、现场勘查工作。当晚,公安机关已将犯罪嫌疑犯人谭宁江控制并押回公安机关进行讯问,目前其已被刑事拘留。谭宁江作案用的七七式手枪(已无子弹)已缴回,对其进行抽取血样等措施。案发后,检察机关已介入。
7月22日凌晨1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厅长梁胜利接报后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迅速破案,依法处理,并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已派出工作组抵达贵港,与贵港市公安局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对案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作者:张垒 李楠 广西台杨培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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