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荞)昨天,北京市养老工作大会在京召开,首个《北京市居家养老(助残)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下简称《标准》)正式公布,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医疗护理、老年教育等六大类、110个服务项目将有了明确的收费标准。
收费不得高于该标准 据了解,由于此前缺乏统一的价格指导标准,各个养老(助残)单位的收费都不一致,有些甚至偏高。市民政部门表示,此次有了统一的《标准》,将大大规范各服务商的收费行为。
据介绍,在广泛征求养老(助残)服务单位和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民政、残联、老龄办研究制定了该《标准》,鉴于城乡差别、地域差异和市场波动等多种因素,收费价格变化幅度较大,各区县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服务收费标准。“虽然是指导性标准,但各区县的养老服务单位收费不能超过该标准。”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说。
服务场所须公示价格 丁向阳表示,北京一直给老人发放养老券,这是因为北京市希望老人们能用养老券去向服务商购买服务,以此来促进服务商的发展和壮大。今后,政府也要进一步提高购买服务的资金量,把服务商和社会组织扶大扶优扶强。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养老(助残)单位要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及时公开收费价格,收费价格原则上不能超过该《标准》。同时,各养老(助残)单位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来提高为老人服务的水平。
保姆价格细化为两档 对于在老年人中颇受欢迎的“老年餐桌”,《标准》还特别对该价格的餐食内容提出要求:正餐须配两素两荤一汤,菜品搭配每周一换。
《标准》还调查了目前全职保姆的市场供需状况,规定护理自理老人的全职保姆的价格是1600元—1800元/月;护理不能完全自理老人的价格为1800元—2500元/月。《标准》提出,全职保姆的吃住费用由雇主承担,根据护理对象的身体状况以及保姆的技术服务水平,可在指导收费档位间,确定具体的收费。
作者:陈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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