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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课间摔骨折 培训机构称学生违反校规不赔偿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1年07月23日04:12
  文/记者黄宽伟 实习生毛存中

  杜女士9岁的儿子参加暑期兴趣班,课间休息时在楼梯被人推倒摔成骨折。对此,培训机构认为学生违反“校规”,校方不应承担责任。

  19日晚7时30分左右,杜女士跟其他父母一起休息,却见一名男孩神色慌张地跑进来,对一位母亲说:“妈妈,我不小心把别人推下楼梯去了。”

  杜女士顿时有不祥预感,她飞快跑到楼梯口处,见9岁的儿子彭彭蜷成一团痛苦呻吟。在一名男老师的帮助下,杜女士打的迅速将彭彭送往武警医院。诊断显示彭彭左胫骨远端骨骺骨折。

  昨日上午,记者在杜女士家里看到彭彭的左腿绑着绷带,杜女士在旁边心疼不已:“学校在事发第二天说,彭彭的医药费全部由他们负责,只要肇事的孩子出来认个错就好……没想到,学校很快就变卦了。”

  杜女士说,21日早上,彭彭的班主任黄老师前来家访。她在看望过彭彭之后,顺便翻阅了彭彭的病历和诊断书,并在回校之后及时向学校负责人做了回馈。

  晚上6时30分左右,杜女士去到学校,肇事男孩并未到校。两个小时后,学校负责人于老师终于出面。杜女士说:“他称这事与学校完全没有关系,学校一概不负责任。”对此,班主任黄老师跟记者解释说:“彭彭受伤是因为在楼梯口玩耍、违反校规在先,凡是因为违反校规而造成的损失都是由违规者本人承担的。”

  杜女士不认同这种说法,她认为孩子是在玩耍后下楼梯的过程中被推倒的。而且她坚信学校在变卦之前,以为彭彭不过是轻微扭伤。在得知彭彭是骨折之后,不愿承担这么重的责任,自然会推个干净。

  班主任黄老师称:孩子在楼梯口玩耍,违反校规在先,损失应由违规者本人承担。

  根据过错程度赔偿

  律师说法

  根据过错程度赔偿

  昊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进认为,培训机构管理者作为临时看管人,有义务保护未成年学生安全。培训机构看管不力要负一定的责任。另外,要明确造成受害人骨折的施害人,施害人父母也要担责。

  “如果没法找到施害人,培训机构要承担的责任更重。”李进认为,家长可以要求培训机构按照过错程度赔偿。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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