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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称外储并非百姓血汗钱 不宜直接分给民众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1年07月27日04:14
外汇局解读“血汗钱”、“藏汇于民”等热点问题
外汇局解读“血汗钱”、“藏汇于民”等热点问题

  据新华社电 截至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达到31974.91亿美元,同比增长30.3%。面对不断攀升的外汇储备额,如何管理及用好这笔财富,成为当前市场关注的热点话题。国家外汇管理局26日就相关问题作出了解读。

  问:有观点认为,我国外汇储备是老百姓的“血汗钱”,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国外汇储备是由人民银行通过投放基础货币在外汇市场购汇形成的。购汇所使用的本币资金直接来源于中央银行的负债。在人民银行买入外汇的时候,已经向原外汇持有人支付了相应的人民币。

  换句话说,外汇储备形成过程中,企业和个人不是把外汇无偿交给国家,而是卖给了国家,并获得了等值人民币。这些交易都是出于等价和自愿的原则,企业和个人的经济利益在外汇和人民币兑换时已经实现。

  问:能否分出部分外汇储备委托给国内专业金融机构或国际投资机构管理运作?

  答:为保障外汇储备资产的安全性,发挥在成熟投资市场大规模经营的比较优势,外汇储备经营坚持以自主经营为主。同时,从1996年起,有选择性地将部分外汇储备委托给国内外较为先进的资产管理机构投资。

  问:是否可以剥离一部分外汇储备成立主权养老基金,以充实我国社会保障体系?

  答:不论是将外汇储备直接分给老百姓的建议,还是将外汇储备直接用于养老、医疗、教育等社会福利的建议,都涉及外汇储备是否可以无偿分配使用的问题。

  外汇储备不同于财政盈余资金,是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购汇形成,在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对应着本币负债。免费使用外汇储备,性质上相当于中央银行随意印钞票,无节制地扩大货币发行,会造成通货膨胀等严重后果。

  问:目前,境内商业银行的外汇头寸普遍较为紧张,是否能够将一部分外汇储备贷给境内商业银行使用?

  答:我国有充足的外汇储备和畅通的购汇渠道,完全可以满足商业银行、企业等合法的购汇需求。而简单地采取外汇储备贷给境内银行的做法,将进一步减少购汇,相应加大央行购汇压力,不利于宏观调控。

  问:“藏汇于民”为何难以实现?

  答:目前,我国积极支持居民持汇用汇,经常项目已实现完全可兑换,资本项目下除对一些风险较大的国际收支交易存在部分管制外,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和个人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海外资本市场等渠道均无政策障碍。

  但是,由于人民币存在升值预期、国内外汇差利差等因素,目前,企业和个人结汇意愿较为强烈,普遍不愿意持有和保留外汇。也就是说,目前“藏汇于民”的障碍不在于政策,而在于涉汇主体的持汇意愿。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UN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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