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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48个法院设立涉台案件合议庭或审判庭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7月28日00:28

  中新社福州7月27日电 (记者 孙贤迅) 在两岸交流合作中积极先行先试的福建,着力维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目前该省已有48个县、市、区法院设立涉台案件合议庭或审判庭,并聘请139名台湾同胞担任涉台案件的特邀调解员,为台湾当事人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27日透露,福建法院迄今已一审审结各类涉台案件7131件,占大陆法院此类案件的四成以上。同时,福建还积极开展涉台司法互助,依法办理协助台湾地区送达司法文书及调查取证等司法互助案件4028件,其数量居大陆省份之首。

  在台湾同胞的祖籍地和台商投资的主要地区漳州市,该市两级法院已全部成立了专门的涉台案件审判庭,依法集中审理各类涉台案件,并聘请台商担任调解员,在台商投资较为集中的芗城、龙海、漳浦三个基层法院,选任8名台湾同胞担任人民陪审员。

  平潭法院今年派出法官为平潭连片开发、征用拆迁、城建管理等提供服务,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与台湾共同开发提供司法保障。厦门市思明法院发布金融商事审判白皮书,对金融行业改进风险管理提出司法建议,服务“两岸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漳浦、漳平、仙游、清流等地法院还走进台湾农民创业园,为台农在福建投资兴业提供司法帮助。

(责任编辑:UN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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