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南岸五公里人人乐超市龙凤珠宝专柜上班,一天下班时忘记关灯,被公司一负责人巡查时发现,没想负责人一下罚了我500元钱,而我一个月工资仅一千四五百元,这笔罚款达到我工资的1/3。”昨日,家住南岸区迎龙镇双谷村的张小姐向重庆晚报新闻热线966988反映。
“7月16日晚上,我上班时,特别想回迎龙老家(平时她下班后借宿在朋友宿舍)。而我按晚上10点下班,公交车已收车,乘长安面包车需要6元钱到长生桥,之后还要花10多元钱坐摩托车才能回家。我就偷偷提前到晚上9:30分下班,且走时忘记了关灯。谁料,被当晚来店巡查的一负责人发现。”张小姐说,次日上午,公司领导就给她打电话,称巡查发现她早退且未关灯,要处罚她1000元钱。
“经过多次给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前几天,公司正式给我发了一张书面违规通知单,其中‘早退’罚款50元,‘未关闭电源浪费用电’罚款500元。”张小姐说,她违反公司规定确实有错,“但公司不能大开口,一下就扣了我550元,达到我一个月工资的1/3。”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胡女士。她表示,张小姐早退和下班不关灯,是她亲自巡查时发现的。“下班不关灯,不仅是浪费电,还存在安全隐患。而早退不仅缩短了营业时间,对货品安全也是一个极大隐患。因此,我们就对她作出了550元的罚款。”
对于张小姐提出罚款太高的问题。胡女士表示,她出差回渝后,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商量一下,看是否调整一下罚款金额。
律师:老板罚款不能随心所欲
对此,重庆安努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德均认为,因员工违反纪律,企业老板可以进行适当罚款,但罚款金额不能随心所欲。
他说,根据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公司对违纪员工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不能超过当月该职工工资收入的20%;且扣除罚款后,该员工当月收入不能低于社会最低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