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7月28日电(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邵法轩 刘晓雯)7月28日,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新昌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夏久传涉嫌受贿一案。
现年48岁的夏久传,1981年参加工作,自上虞县(今浙江省上虞市)百官镇小学校长任上开始发迹,其后有20多年的时间一直在上虞市、嵊州市和新昌县担任领导干部。2003年至2006年,先后任中共新昌县委副书记、新昌县人民政府代县长、县长。
2010年12月,已离任新昌县县长一职4年有余的夏久传被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传唤归案,当天即被刑拘。
坊间流传纷纷,夏久传的“落马”与其县长任内对一些土地、房地产项目、工程“额外照顾”有关。因此,该案的审理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当天的庭审吸引了众多的旁听人员。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至2006年期间,夏久传利用担任新昌县人民政府代县长、县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证办理、用地性质变更、土地收储、出让、民办学校建设规划、师资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人民币合计320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夏久传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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