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重庆6月13日消息(记者陈鹏)曾写过《话说忠州》,背着病妻登长城的忠县原副县长王开健,因受贿117万余元,于本月初被该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今年5月4日,重庆市二中院对王开健受贿案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审理认为,王开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分别利用担任忠县建委主任、武隆县副县长、忠县副县长、人大副主任的职务之便,在相关的工程建设项目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取请托人送给的人民币、住房、门市等共计折合人民币117.950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同时,王开健提出的部分受贿数额不属受贿,是“正常的礼尚往来”的辩解,法院没有采纳。不过,鉴于王开健在犯罪后能认罪、悔罪,根据其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决定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重庆市二中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快结束时,王开健声泪俱下念起了“悔过书”:“今天,我站在被告席上,心情格外沉重。当了27年的领导,自己未把握人生方向,最终跌入深渊;对不起党组织的培养,对不起家庭……”
作者: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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