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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友煤气中毒2人死亡 农家院经营者被判赔(图)

来源:京华时报
2011年07月29日02:26
昨天,农家院经营者张影被判赔偿一死者家属66万余元。本报记者欧阳晓菲摄
昨天,农家院经营者张影被判赔偿一死者家属66万余元。本报记者欧阳晓菲摄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摄影爱好者一行四人前往怀柔区采风,夜宿农家院的火炕房时一氧化碳中毒,2死1重伤(本报曾报道)。事发后,死者熊全明的家属将农家院的经营者张影告上法庭。昨天上午,怀柔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判决农家院经营者张影赔偿死者家属66万余元。

  熊全明,专职摄影师,别名西方,在老北京摄影圈颇有名气。王震宇、张群在一家出版社上班,都爱好摄影。另一同行者王兴,则是王震宇的妹夫。

  2010年10月28日上午11点多,四人乘一车前往怀柔采风。下午返程时,途经怀柔区琉璃庙镇琉璃庙村,四人决定在该村的“张影农家院”住宿。当晚,熊全明等人入住一个以烧土炕方式取暖的房间。

  次日中午11点多,王兴醒来时发现,熊全明鼻子在流血,王震宇身体僵硬,张群怎么推也推不醒。王兴随即拨打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熊全明和王震宇已经死亡。经司法鉴定,两人均死于一氧化碳中毒。

  事发后,熊全明和王震宇的家属将农家院的经营者张影告上法庭,称其未能提供保障人身安全的服务,应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时,张影含泪向死者家属表示道歉,承认自己有错误。张影称,“我丈夫是个残疾人,全家每月的经济收入就只有294元的低保。虽然家庭条件困难,但我愿意赔偿”。据介绍,张影已凑了4万元赔偿给死者。

  昨天,怀柔法院对此案作出当庭宣判。法院认为,作为农家院的业主,张影在从事住宿等经营活动中未能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熊全明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据此,该院判决张影赔偿熊全明各项费用共66万余元。其中,精神损害赔偿金为2万元。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怀柔法院已对王震宇家属的索赔进行了宣判,判决张影赔偿对方各项损失67万余元。

  昨天,对于判决结果,张影认为是合理的。“他们都是北京市里的人,判60多万应该是合适的吧”,张影说,她准备出售所盖的农家院来支付赔偿。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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