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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自8月1日起农村籍退役老兵可领取补助

来源:新京报
2011年07月30日04:10
  民政部昨天表示,2011年8月1日起,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争取在今年年底前,由各地民政部门发放到老兵手中。本报记者 魏铭言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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