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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箱建设国标8月实施 山东7成居民信箱缺位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8月01日20:40
  中广网济南8月1日消息(记者柴安东 通讯员崔鹏森)2011年8月1日,由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将正式实施,这标志着住宅信报箱建设和验收拥有了“国标”。而在山东,信报箱安装率仅为28.50%,超过七成的居民信报箱处于“缺位”状态。据了解,信报箱建设作为城镇居民楼通邮的必备条件,不仅关系到邮政服务最后一公里的质量,还影响着广大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文化需要,与社区文明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息息相关,特别是随着城镇社区化管理和老龄化社会进程的加快,信报箱建设对全省城镇居民特别是高层住宅楼、写字楼等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日益凸显。为更好的维护居民的通邮权益,加强和改善城镇居民楼信报箱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居民快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接收邮件、报纸、杂志,全面提升全省邮政公共服务水平,2009 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二、八、十条明确规定:“国家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邮政普遍服务”、“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应当满足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需要”、“建设城乡居民楼应当设置接收邮件的信报箱,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验收”。这充分说明信报箱作为城镇居民接收邮件、报纸、杂志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国家保障居民邮政通信权利,确保邮路通畅、 邮件安全的重要途径,也是各级政府保障居民基本民生的一件大事、好事。但从目前全国特别是山东省信报箱的设置情况看,大部分地区的信报箱建设形势还不容乐观。安装水平低、标准不统一、维修更新难等问题还时有发生。因此,国家邮政局组织编制了本规范, 并由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实施。该规范是国家邮政局重组以后组织编制的首部国家建设标准,是指导全国住宅信报箱建设的重要技术文件,它的实施标志 着住宅信报箱建设有了国家标准。该规范在编制内容上有四项重大创新和突破:一是明确了住宅信报箱是住宅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规定,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工程,应将信报箱工程纳入建筑工程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并应与建筑工程同时投入使用;二是首次规定了信报箱设置的基本原则,即“信报箱应按住宅套数设置,每套住宅应设置一个格口”;三是首次明确了信报箱的具体设置位置,即"信报箱宜设置在住宅单元门禁系统外,设置在门禁系统内时,应在门禁系统外设置投递口”;四是更加规范了信报箱的验收主体和验收程序,即“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应进行信报箱工程的专项验收。施工、设计、监理以及邮政管理部门或邮政管理部门委托的单位等均应参加验收。其中,前两条是国家强制性条文,也就是说,每家每户都要有信报箱。从山东省邮政公司了解到,截至2011年6月30日,山东省县及县以上城市共有住宅楼房23.56万栋,住宅户数884.86万户,已安装信报箱格口252.21万个,全省信报箱安装率为28.50%。其中地级城市信报箱安装率为32.88%,县级城市安装率为26.45%。

  作者:柴安东 崔鹏森
(责任编辑:UN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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