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命案
2009年5月,云南昭通巧家县鹦哥村的李昌奎因为感情纠纷强奸了同村的王家飞并杀害了她和她3岁的弟弟王家红。
一次改判
2010年7月,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昌奎死刑立即执行,并赔偿王家民事赔偿3万元。今年3月,云南省高院改判李昌奎死缓。
一波三折
二审死缓的判决引发舆论热议,7月13日,云南省高院正式作出再审决定。 “我们将认真听取人民的意见,充分考虑民意。”
一个29岁的普通农民,云南昭通巧家县的李昌奎或许想不到,他竟然引起了中国近年来罕见的关于死刑的大讨论;而云南省高院一纸看似平常的死刑立即执行改死缓的判决,则开启了讨论的大门,也将自己置于舆论漩涡之心。
李昌奎因为强奸了同村的王家飞并杀害了她和她3岁的弟弟王家红,一审被昭通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今年3月,云南省高院二审改判为死缓。改判后,王家不服上访,并将李昌奎案在网上公布。在药家鑫被判死刑立即执行风波未了之际,李昌奎的死缓引发舆论哗然,媒体跟进报道,专家纷纷出面发言,网上一片喊杀之声。7月13日,云南省高院正式决定再审此案。
云南省高院日前启动再审,表示将在法律框架内充分尊重民意。
案件的台前幕后
一个青年农民的生死轮回
从亲戚到仇家,两个家庭的恩怨情仇
“如果李昌奎被判死刑立即执行,我们李家将恨王家一辈子。”李昌奎的哥哥李昌贵说,他们两家已成世仇,仇恨的种子已经播下。
“成为世仇也没办法,但是要知道,成为世仇是他们李家造成的。”王家飞的哥哥王家崇说。
提亲被拒引发两家裂痕
李昌奎和王家飞的家乡云南省巧家县鹦哥村放牛坪社,位于金沙江边的大山深处。两家只有十分钟路程,关系曾经很亲密。王家飞的母亲陈礼金与李昌奎的母亲陈礼村是堂姐妹;李昌奎的父亲李顺祥是王家飞的哥哥王家崇的干爹。
按李昌奎的哥哥李昌贵的说法,2007年,李昌奎与王家飞在昆明打工时谈起了恋爱,后来李昌奎向王家提亲遭到拒绝,两家从此心存芥蒂。对此,王家也承认提亲被拒一事,但不承认两人曾谈过恋爱。
两家的关系也因此事急转直下,当李昌奎杀死王家飞和王家红后降至冰点。
王家提出30万元索赔未果
“事发后,我父母带领我们全家在王家门口长跪谢罪,但王家不但不原谅,反而还掳(打)了我父亲两下。”李昌贵说,他们并不是不道歉,相反,他们一直积极道歉,争取王家谅解。但王家开口就是30万,他们家实在没有钱,对于赔偿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当时,如果李家积极认错、赔偿我们的损失,我们还可能考虑原谅他。”王家崇承认,当时他们是提出了30多万的赔偿要求,但李家就是不拿钱,一审法院判决的3万元民事赔偿,李家也没付。这也彻底激怒了王家,现在王家一心要李昌奎死。
7月13日,云南省高院决定再审李昌奎案,王家崇一家欢欣鼓舞。
原本已经保命的李昌奎再次走到“鬼门关”前。王家的代理人甚至预测,此次云南省高院再审,李昌奎必死无疑。
“我们就是要李昌奎判死刑立即执行。”王家崇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再审中他们有两个诉求,一是要求判处李昌奎死刑立即执行,二是,要求依法赔偿他们的经济损失。不论是司法救助还是李昌奎家属赔偿,起码应补偿他们举家上访解决此事的4万多元支出,其次还应赔偿他们的精神损失。
突如其来的再审决定,也再次让李家陷入深深的担忧。“为什么要再审,不是说两审终审吗,为什么还要反悔(改变二审判决)。”李昌贵说,如果再审改判李昌奎死刑立即执行,他们也将上访。
“一审时,就有法官给我们做工作,希望我们能拿出二三十万来赔偿王家,并给李昌奎判缓刑,但我们因为拿不出钱,最终被判死刑(立即执行)。”李昌奎的哥哥李昌贵说,他们想不明白为什么王家死了两个人,他家就非得要死一个呢。如果因为他们家拿不出钱赔偿王家,李昌奎就要死的话,他觉得太不公平了。
从死刑到死缓,李家王家悲喜两重天
“我们对这个判决感到十分震惊,奸杀少女,摔死3岁小孩,居然还能免死。”王家飞的哥哥王家崇说。
“我们看到这个判决是真的从心底里感到很高兴。”李昌奎的哥哥李昌贵说。
强奸、杀人,一审被判死刑
两家的仇恨源起于一宗因感情纠纷引起的普通杀人案。
云南昭通市中院审理查明,李昌奎与王家飞有感情纠纷。2009年5月16日13时许,李在王家飞亲戚王庭金家门口遇见了王,李当即同王争吵并抓打起来,抓打中,李昌奎将王掐晕后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见王被强奸后醒来开跑,李提起一把锄头打在王头部。王当场倒地,李见状将王拖入王庭金家房内。此后,李昌奎又提起站在一旁的王的3岁弟弟王家红,用其头猛撞房门,撞晕后再用绳子分别将王家红和已经昏迷的王家飞的脖子勒紧,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王家飞、王家红均系颅脑损伤伴机械性窒息死亡。
2009年5月20日,李昌奎到四川省普格县城关派出所投案。案发后,经巧家县茂租乡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调解,李昌奎家属付给王家安葬费2万余元,并提供一块土地用于安葬。2010年7月,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昌奎死刑立即执行,并赔偿王家3万元。
有自首情节,二审改为死缓
一审判决后,李昌奎不服,向云南省高院提起上诉。今年3月,云南省高院改判李昌奎死缓。云南省高院在(2010)云高刑终字第1314号判决书中,完全认可了昭通市中院查明的事实,但认为李昌奎有自首情节,且李昌奎事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因此改判李昌奎死缓。
判决下发后,李家和王家悲喜两重天。
王家飞的哥哥王家崇说,对于一审判决他们勉强能接受,但二审判决他们坚决不服,他们认为云南省高院不杀李昌奎的两个理由都不成立:一是李昌奎是在公安机关发出通缉令,部署抓捕行动后,走投无路才投案,属于“被动自首”;二是事发后,李家人的态度令人寒心,不仅四处躲避,连安葬费都不出,最后那2万多元的安葬费还是在政府强制变卖了财产后才勉强赔偿给他们的,所以并不是积极赔偿,认真悔罪。
李昌奎的哥哥李昌贵说,他们原本以为李昌奎的情况肯定是死刑立即执行了,所以连律师都没有请,也没钱请,就靠政府指定的律师辩护,二审的改判让他们全家人重新看到了生的希望。
举家讨说法,网上发帖引关注
看到二审判决后,王家所有亲戚共同商量对策。一位亲戚提议王家应去省城讨说法。此后,王家专门制作了一块题目为“强奸+2条人命=死缓”的牌子。
今年5月,王家崇带着老婆和父母,全家人来到昆明,租住在一处“城中村”里。记者看到,房间是两个不足10平方米昏暗的小单间,斑驳发黄的墙壁上歪歪斜斜地贴着花格子塑料布。自来水管在一楼公共出口处,厕所是小巷子出口处的公共厕所。
“没办法,到现在已花了4万多了,只能节约点。”王家崇用手拍了拍有些变色的床褥示意记者可以坐在上面。他说,父母原本在家种地,他和老婆在外打工,没有了经济来源的他们,只得靠向亲戚朋友借钱度日。
“省检察院和省高院,我们都去了,但都没有给我们答复。”王家崇说,此后,全家人再次召集亲戚朋友商量,决定上网发帖。6月20日左右,王家崇开始在各大网站发帖,此事迅速引爆,短短几天,就有数十万的回复。而网友的回复几乎是一边倒的喊杀声。
随后昆明当地一家媒体介入报道。7月4日,新华社报道,各地媒体跟进,案件影响越来越大,云南省高院也被推到风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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