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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全国人大代表调研称赶工期影响建筑安全

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2011年08月03日17:02

  记者 陈珍妮

  晚报讯 “房屋修缮的监管主体还不明确,一些工程难以纳入监管;有的在建工程手续不全就已经开工,有的项目竣工手续没办就已投入使用;郊区工程建设监督机构中平均注册监督人员只有34人。 ”昨天,在上海市全国人大代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题调研会上,市建交委主任黄融汇报相关情况,坦言本市制度机制还有待完善。

  据黄融介绍,我国建筑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已经基本形成,但是“两法两条例”即《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存在规范滞后、条款内容较为原则等问题,建议修订并配套完善相应的规范,以适应新形势和新发展的要求。

  据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华透露,目前市法制办会同市建设交通委等部门已经完成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即将报市政府审签。《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草案)》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草案)》已基本完成法律审核。

  “频发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拷问立法本身存在的缺陷”,市政协常委、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建议,把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的22条若干意见上升为上海的地方法规或规章,提升其效力层级才能依法规范建筑市场的行为。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专家副秘书长透露:“现在普遍存在的难题是不管什么工程工期越短越好,硬逼着施工企业违反科学规律组织施工。”合理工期被严重缩短已经成为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并严重影响到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

  不少项目以“边设计、边施工、边报建”方式建设,未审批,先开工,埋下安全隐患。有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新的地质风险,但为了赶工期,采取的质量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有的项目甚至采取非技术手段加快新浇灌混凝土凝固以达到缩短工期的目的,形成了 “豆腐渣”工程。

  全国人大代表应名洪认为,目前监理费用过低、流于形式,可以对工程引进保险体制,作为第三方监管工程安全。

(责任编辑:UN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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