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讯 (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景永利 闫智峰) 卖几包老鼠药也是犯罪?答案是肯定的。昨日,新乡市原阳县人民法院就公布一起这样的案例。
当地一中年女子捡到一袋老鼠药,放在自己的商店销售,结果被公安机关查获,该妇女一审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46岁的杜某是原阳县太平镇人,去年10月,她在从延津县娘家回原阳的路上,捡了260支(2090克)老鼠药。
回到家后,她把老鼠药放到自己经营的农药门市部货架上。
后来,在公安机关一次排查案件过程中,老鼠药被查获,经公安部检验,从该鼠药内检出剧毒化学成分。杜某以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刑拘。
民警解释,剧毒鼠药的化学名称为“四亚甲基二砜四胺”,极易致人死亡,且没有针对性强的特效解药。国家早已禁止非法制造、买卖。目前,在市面上销售的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粉末状,另一种是瓶子包装的液体。
原阳法院经审理认为,杜某明知是毒害性物质而在其经营场所予以储存,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
因其未销售掉,没有给社会造成不良后果,认罪态度较好等,法院依法从轻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