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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年捐献母亲器官续:已成功移植给三个病人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1年08月05日03:51
中山一院,护士正对其中一名移植了肾器官的受助者进行护理。新快报记者 张秉璐/摄
中山一院,护士正对其中一名移植了肾器官的受助者进行护理。新快报记者 张秉璐/摄

  13岁少年捐献母亲眼角膜追踪

  捐献器官已成功移植给三个病人,面对母亲的遗体小丁说:“妈妈知道救了这么多人,一定很开心”

  新快报记者 张秉璐 见习记者 张国锋 实习生 黄敏裳 郑雁虹 通讯员 李绍斌

  8月3日下午4时30分,40岁的单亲妈妈丁母因病不幸离世。在去世后数小时内,她的1个肝和2个肾就成功移植了3个病人。

  在妈妈去世前一天,为完成母亲心愿,其子小丁与深圳市红十字会签署了《器官捐献志愿书》,答应捐出母亲的1个肝、2个肾、1对眼角膜和4块半月板,共9个器官(详见本报8月4日A23版)。但原计划捐赠的心脏,在抢救中心因肺复苏时间过长,受压过大未能如愿。

  经广东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在全省163家医院的配型选择,最终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找到了与丁母的肝脏、肾器官配型成功的三位病患。

  当晚9时,受助病人接到医院通知并同意手术,连夜从深圳、湛江等地赶往广州接受救治。昨日凌晨1点多起,三台手术陆续展开。

  医院透露,他们将1对眼角膜捐给了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目前眼角膜正安放在地处于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的广东省眼库内。院方表示,丁母的眼角膜将用于2位病人的治疗,手术或将于今日或下周一进行。而4块半月板,将捐赠给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合适的病患。

  面对完成了器官捐献的母亲遗体,小丁并没表现出孩子般的冲动和哭闹。昨日上午,母亲遗体已被运往深圳市殡仪馆。小丁说,“假如妈妈知道她救了这么多人,一定很开心。”

  【新生】

  肾脏成功移植先救一命

  昨日中午,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重症病房内,一名医护人员正坐在病床斜对角的写字台前伏案记录着什么。除了家人在规定时间的探视外,外人不得进入。

  病床上躺着的就是丁母器官救助的第一个病人29岁尿毒症患者陈女士。3日晚上,接到医院电话,通知说找到了成功配型的肾,由于器官须在短时间内完成移植过程,她与丈夫连夜驱车赶往广州接受手术。遵循制度和惯例,他们未被告知捐助者情况。

  虽然麻醉劲儿已过,陈女士也偶尔能与护士说话,但看起来很虚弱。医护人员对她进行24小时监护,他们每隔半小时就会在陈女士床头的本子上记录下她的身体状况。

  该院器官移植中心医生傅茜介绍,陈女士从2010年5月发现有慢性肾功能不全,就开始等待肾脏移植了。“她是尿毒症。目前像她一样等捐的病人,医院每年都会增加500多个,她很幸运。”

  昨日凌晨,与陈女士同时手术的还有一名55岁的男子和一名48岁的男子,他们分别接受了肾、肝移植手术,目前均在重症病房接受观察。

  【探秘】

  9个器官被取出移植

  8月3日上午10点多,中山一院器官移植中心评估小组接到来自深圳市红十字会的电话,被告知丁母病情忽然恶化。此前,院方已接到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的通知,得知自己医院有三名病人将有机会获得器官移植,配型已成功。

  此时,在深圳的抢救室内,原本30分钟的抢救被延续到了40分钟,丁母的性命再次从死神手中被拉了回来。

  当天下午2点多,中山一院的评估小组赶到深圳。按照法律规定,在病人未死亡前,他们不得介入,只能等待。下午4点半,丁母终因抢救无效死亡。此时,深圳医院方面和深圳红十字会才允许采取器官移植措施。

  当晚9点,经家属同意捐赠的9个器官被取出冷冻,连夜带回广州接受病理和匹配分析。“不一定排队等候器官靠前的人,就能赶上这次配型,得看匹配度。”

  次日凌晨1点多,3名等待已久的器官移植病人终于陆续开始移植手术。

  【现状】

  许多人在等待中病逝

  目前,全国只有163家医院可进行器官实体移植手术。我国人口基数大,肝、肾发病率高。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器官移植中心副主任朱晓峰介绍,目前我国约1亿乙肝病人,其中约2000万慢性病人,约100万人正接近死亡。但在我国受助者人数依然远大于捐献者人数。

  “由于病情紧急,许多肝脏病人在等待中病逝。”朱晓峰说。

  据卫生部今年7月10日的统计,目前我国每年约有150万病人需要接受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1万例左右,两者差距巨大。

  【观点】

  未成年人可为亲人捐赠器官?

  参看我国卫生部公布于2007年3月21日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器官捐献需要在相关医疗机构对所要捐献的器官进行医疗检查后,需要通过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同意,经直系亲属或成年子女签字后才能进行。

  但13岁的小丁还未成年,就先提出要替妈妈捐出器官,并坚持要在《器官捐献志愿书》上签字。对此,广东金本色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贤幺认为,“目前法律存在空白。孩子的行为如果得到家里其他直系亲属的认可,捐赠人是其舅舅,那就没问题。”

  并且丁母生前有过捐赠的想法,那死后尸体在某种程度上说是一种物品,从情感上说近亲按其想法做处理属合理合法的行为。但如果成年直系亲属不同意,孩子就没有权利决定母亲遗体捐赠。同时,“假如舅舅想捐,而孩子不同意,也是绝对不行的。”

  捐献前后

  虽然经过一夜的休息,但小丁看上去还是有些疲惫,不过,面对本报记者,他还是说起一些捐献的前后事。

  将来有可能自己也会捐器官

  “妈妈平时十分乐观,乐于助人,很温和,从没打骂过我。”小丁说,妈妈今年46岁,湖南人,是一名中级会计师,很早就来了深圳,一直在合金公司从事会计工作。

  一个月前,得知邻居身体不好,为帮其儿子找工作,妈妈便邀请邻居儿子来深圳找工作,并住在自己家里,直到上个月27日刚搬走。

  “没想到刚帮助人就入院了,妈妈就再也没有醒来。”小丁低着头,情绪十分沮丧。

  和舅舅谈到凌晨两点

  8月1日,躺在医院的妈妈还在昏迷中,小丁决定向深圳市红十字会提出捐赠申请。接到电话后,义工高敏下午就赶往医院,同时带来了《器官捐献志愿书》。

  在此前,家人并不同意小丁的决定。

  “我提出要捐妈妈的器官,叔叔和小姨都很赞成,只有舅舅不同意。”因为信奉“人死安葬、完全入土”,小丁的舅舅坚决不接受妹妹遗体被“破坏”。

  那晚,小丁和舅舅一直谈到凌晨两点。

  最终,舅舅还是被孩子说服。

  直至宣布死亡那一刻,妈妈都没再跟小丁说上一句话。

  妈妈生前曾交代:如果自己哪天死了,希望能把身上有用的器官捐给有需要的人。

  小丁没敢忘记妈妈的话,为了完成妈妈的心愿,在说服了所有的家人后,小丁签下了那份《器官捐献志愿书》。

  日后去留实难抉择

  今年13岁的小丁,就读于深圳市布吉可园中学。小丁最擅长数学,每次考试都能得全班第一。因为成绩名列前茅,小丁是班上的学习委员,还入了团。

  母亲的突然病逝,让小丁失去了生活的主骨干。小丁告诉记者,由于在深圳没有别的亲戚,或许要离开熟悉的同学和校园,离开熟悉的深圳,回到湖南老家跟着舅舅生活。

  “我很想留在深圳,因为我在这里长大,可是这边没有亲戚了。可能要回湖南继续念书。”小丁不时有停顿,谈到或许要离开深圳,一度沉默了许久。

  自己将来也会捐器官

  “从没见过这么坚强的孩子。”一直陪伴在小丁身边的义工高敏说。

  医生说妈妈不行了的时候,他头低着,一直蒙着眼睛。“他说,老天为什么不给妈妈多一点时间。”高敏说,小丁告诉她,自己以后有可能的话,也会捐器官给需要帮助的人。

(责任编辑:U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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