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长沙8月4日电 8月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11年4月25日发生在长沙市区的一起恶性驾车撞人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成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4月25日10时许,李成刚驾车运送混凝土至长沙市恒大雅苑建筑工地,在卸货过程中,李成刚因倒车不慎压坏工地一台斗车,与工地工人发生争执。
李成刚自认为受到欺辱,遂产生开车撞人泄愤的念头。2011年4月25日11时40分至12时许,李成刚驾驶自重16吨的混凝土搅拌车肆意冲撞行人车辆,致5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2人轻微伤;并先后与33辆汽车相撞,致使公私财产损失2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