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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门诊煎药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来源:新民晚报·新民网
2011年08月05日15:59
  本报讯(记者 鲁哲)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8月1日起,本市将门诊煎药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本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院发生门诊煎药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帖2.5元,其中1.5元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具体报销比例按医保相关规定执行,剩余1元由个人现金支付。市民如需咨询可拨打962218。

  作者:鲁哲 (来源:新民晚报)
(责任编辑:UN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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