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外一些媒体称,中国能源企业参与了菲律宾南海区域石油开采项目竞标。其中,有国内媒体援引外电说,除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简称中海油)外,参与竞标的还有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地物)以及中国百田石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经本报记者查证,此消息的主要来源是法新社8月2日的一则报道。
法新社的报道称,菲律宾制定了南海地区的竞标开采石油计划,准备在南海“靠近菲律宾的海域”进行石油开采招标。报道引述了菲律宾能源部副部长若泽·拉约格的话:“计划开采石油的海域距离南沙群岛有一定距离,属于菲律宾专属经济区200海里范围之内。这片海域靠近巴拉望岛,意味着中标者必须来到菲律宾才能实施开采作业。”法新社该报道还引述拉约格的话说,包括中海油在内的3家中国公司和几家外国公司,已经表达了对南海石油开采计划的兴趣。
菲律宾《商业世界》报网站8月3日也做了相应报道。报道引述拉约格的话说,计划开采石油的海域“不属于争议海域”。菲律宾“正在快速推进”,将于2012年公布中标者。拉约格对“中国不会干预菲律宾在这片海域的开采计划”表达了信心。菲律宾官员表示,在菲律宾政府对此石油开采计划授权之前,中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菲律宾每日问询者报》同一天的报道说,拉约格称,其他中国公司也在为更多的油气区块投标,这些区块是菲律宾能源部两个月前启动的菲律宾第四轮能源承包项目。拉约格还说,协议将于明年第一季度之前签署。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网站提供的图表表明,这15个区块的总面积约有100339 平方公里。
《商业世界》报网站还说,在此次招标范围的地区“没有一个位于目前存在主权争议的南海地区”。网站还列出了这一开采项目包括的15个区块,称投资者将在12月前表明投标意向,菲律宾能源部明年初向投资者颁发服务协议。
菲律宾官员的表态和外媒的相关报道存在大量偷换概念、混淆事实的地方。中国权威机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菲律宾此轮油气招标的15个区块中,第三、第四区块完全进入中国管辖海域内,还有4个区块处于跨界位置。据悉,中方有关机构在与菲律宾外交部和有关主管部门沟通,以了解更详细的情况。据本报记者了解,菲律宾能源部今年6月在新加坡和澳大利亚就这一轮开发项目进行了路演,菲律宾多家媒体称,有100多家外国能源公司对这一项目表示出了兴趣,并提到了20多家油气公司,其中并没有中国公司。
本报记者联系了法新社驻马尼拉分社,得知“菲律宾将在南海开采石油”一文作者为法新社记者马南多,他的同事诺埃尔·塞丽斯答复说,法新社文章提到“相关水域位于距离菲律宾海岸200海里之内的菲律宾专属经济区”以及“中海油公司和另两家中国公司有兴趣参加竞标”,是引述菲律宾能源部副部长拉约格的原话,菲律宾政府认为该地区属非争议地区。《菲律宾每日问询者报》6月15日的一则报道称,一菲律宾组织警告说,菲政府的这一轮开发项目“因涉及主权争议地区”,会引发与中国、越南、文莱、印尼和马来西亚等国的冲突。
“200海里”是南海问题有关国家经常提出的概念。一位国际法专家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国南海海域国界线源于1947年中方强调的“南海断续线”,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1982年12月开始开放签字的,基于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公约不能否认历史主张。更重要的是,公约不能涉及别国领土,划200海里时更不能把别国的领土领海划归在内。
本报记者4日致电中海油投资者关系部的媒体联络官核实上述情况,得到的书面回复是“公司对市场传言不予评论”。记者再次电话询问,对方答复说,所有的投标情况都由总公司决定,但总公司并不知道报道所说的这些情况。这是市场传言,不予确认。问及中海油在南海开采的情况,回答是:“中海油有深海开采计划,这也是公司长远战略之一。在南海开采分油田和气田开发两块,分布在南海的东部和西部。”
本报记者4日致电菲律宾能源部。菲律宾能源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说,法新社提到的这个协议是今年6月底签署的,中国一家国有企业的确已经提出申请,但目前还在评估阶段,不确定什么时候能通过评估。
本报记者4日致电中石油总公司,一位权威人士表示其下属的东地物没有参与菲律宾政府所谓的南海勘探石油许可证的竞标。东地物一位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没有听说过我们自己在做这么一件事情,我们也是看了有关报道后才得知此事的”。
本报记者在中石油和中海油了解到,这两家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中没有中国百田石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记者倒是找到了百田石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总裁来俊良表示,该公司现在只是在内部评估上述报道提到的菲律宾石油开采项目。据了解,该公司的投资者主要来自香港,2002年在开曼群岛注册,后在香港创业板上市。该公司在菲律宾一直有油田开采业务。
菲律宾官员说,中国对此石油开采计划授权之前“没有表示任何反对”。这更是欲盖弥彰。今年6月底,菲律宾宣布了对南海地区几个区块的国际招标计划。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曾提出严正交涉。本报记者注意到,中国驻菲律宾大使刘建超6月曾明确表示,中国拥有南沙群岛主权。刘建超呼吁区内其他国家在未经中方同意下停止在南沙群岛勘探石油资源。
(本报曼谷、北京8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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