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建军 通讯员元冰凌)天津市河北区检察院与该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前共同创建“五老家长”关护制度,检察机关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聘请本区“五老”成员作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代理家长到场,参与旁听讯问全过程,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五老”成员是指老干部、老专家、老军人、老教师、老模范。河北区检察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必须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但是不少外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或者不适宜到场。针对此种情况,该院与区“关工委”研究决定,检察机关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聘请本区“五老”成员作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代理家长到场,参与旁听讯问的全过程。“五老”既关心青少年成长,又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丰富的人生阅历,聘请他们作为代理家长,有利于监督检察机关办案,做好未成年人的思想工作,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今年7月20日,该院对两起盗窃案件的两名外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首次试行了“五老”家长关护制度。
16岁的犯罪嫌疑人刘某父母离婚后一直跟随爷爷、奶奶和父亲生活。两年前,其父去日本打工。由于刘某的爷爷和奶奶年老多病,刘某在天津也无亲属监管。同样是16岁的犯罪嫌疑人闫某,2005年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后再无来往,又找不到爷爷和哥哥的联系方式。于是,该院聘请了区“关工委”副主任、离休老干部姜守规和老模范、老干部刘玉珠,分别作为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代理家长,全程参与讯问过程,并配合开展说服教育工作。
讯问中,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良好,积极配合办案人员查清了犯罪事实。提讯后,两位老人拉着办案人员的手说:“检察机关真是人性化执法!不管孩子被判处何种刑罚,我们都要尽最大努力陪伴他走向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