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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正逐步减少经适房和限价房 未来有可能停建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11年08月10日16:21

  从2006年开始,广州根据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先于全国其他城市探索发展限户型、限销售价格的限价商品住房。白云区金沙洲和萝岗自2008年以来先后推出多个限价房项目,总销售量已经超过8000套。限价房的价位限制在2800-6375元/平方米之间,比周边商品房价格低1/3至1/2。

  “保障房应该保证人人有房住,并不是保证人人有房产证。这就像搞义务教育,免费的是九年制,不是读研究生都免费的。政府有钱应该用在刀刃上,先保证最困难的人有瓦遮头。我建议政府主攻廉租房、公租房,用租房的形式来解决‘住房难’。”政协委员曹志伟说,他曾就此在今年两会期间提交提案,也获得了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的重视,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答复:广州正逐步减少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未来将可能停止建设经济适用房,必要时运用优先回购权积极回购转售保障房,促进保障房的循环使用。“为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住房保障办已经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大家都应该支持和理解。提意见是希望好事做得更好。”曹志伟说。

  够条件的人,买不起保障房

  曹志伟表示,按规定符合条件,又能买得起经适房的人,一定不是“真穷人”。“我算了笔账,比如经适房,要求是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这是什么概念?就是一个月1500元工资。就算住父母家,不需要付房租,光吃饭———一天25元是最少的了———一个月就要750元;交通费,每天只坐两次公交车,不搭地铁,至少也要100元;买衣服,一个月100多元总要吧?这三笔数加起来已经1000元,还有水费、电费、通讯费、教育费、医疗费都还没算进去。这样的收入,一个月能省出300元就该是很节省了。但是经适房、限价房要多少钱?几十万元总要的,真正符合条件的人,哪有足够的钱付首期?即使是经适房!所以,有钱买房、哪怕是保障类房的人,是真的穷人吗?所以,你会看到有些人流着泪对媒体说:‘我排在前面,但我只能放弃’,这些人是诚实的。因为符合购买条件的穷人是买不起保障房的。”

  买得起的人,未必需要保障

  反过来,曹志伟也认为,买经适房、限价房的人,并不是最需要保障的人,有更多经济更困难的人,盼着用租金补贴的方式去获得安居之所。

  “比如限价房,有一年我们的限价房卖不出去,政府就把条件放宽,最早是只卖给家庭,后来扩大到单身也可以申请,最后核查申购者的收入时,只要当事人承诺收入是多少。我当时就说,出现问题是必然的!后来果然出现有人开着车买保障房的情况,我还认识一个这样的购房者。这些人是最需要保障房的吗?此外,根据规定,申购夫妻20万元收入只是计算工资等固定收入,不包括难以调查的证券、彩票等偶然、财产性收入,广州很多人都是自己做生意的,政府唯一能明确掌握的数据就是社保和个人所得税,但这两样数据的真实性、代表性尚不足。所以,政府在这些产权类保障房投入资金,很可能最终‘益’了不应当保障的人。”

  私售保障房,不是不可能

  在房地产浸淫近20年的曹志伟,另一个身份是广州市房地产学会副会长、广州市房地产协会副会长,对于“限价房、经适房五年内不准租售、五年后租售必须向政府补交土地收益价款”的规定,他认为可以钻空子。他以“最难”情况下的转售为例作出说明———

  “没有不可以卖的。业主没卖房子的时候,就是拥有这个财产,这个财产是可以拿去抵押的。假如不能抵押,业主怎么供楼?好了,现在业主有一套房想卖,很简单:可以作价50万元卖给小王,让小王先把钱给你,然后你就签一张50万元的借款单给小王,让小王去法院告你,法院肯定裁决你输啊,那法律裁决是有优先权的,所以,小王就拿到了房子,你就拿到了50万元。还有一个更省事的办法,比如你跟小王是同学,小王相信你,你和小王签一个转让文件,找公证处公证一下,业主名字还是挂你的,实际业主已经是小王。”

  提到经适房、限价房转售需要补交80%、70%的土地收溢价款,曹志伟也表示异议:”溢价按百分比计算,但溢价的评估谁来定?怎么评估?现在都没有明确。此外,假如买保障房的时候是20万元,而评估结果是50万元,业主不承认,说交易价只有21万元,溢价八成就是八千元,实际上买主另外给了20万元。这个官司怎么打?每个个案都吵架,操作性强吗?住房保障办才几个人,光吵架都吵不过来。我们应当要在政策出来之前,就做好‘沙盘推演’,要想清楚将来可能发生的情况。”

(责任编辑:UN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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