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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垫江原副县长受贿获刑 其妻子代收金钱轿车

来源:重庆商报 作者:陈保发 赵华 王富理
2011年08月11日05:56

  本报讯(记者 陈保发 通讯员 赵华 实习生 王富理)垫江县原副县长赵应明受贿208.78万元,一审被判刑12年6个月(本报曾报道)。昨天,市二中院披露了赵应明受贿案的内幕,赵应明在担任忠县副县长、忠县县城迁建管委会主任及垫江县县委常委、副县长期间,多次帮建筑老板“打招呼关照”,而妻子则“帮忙”代收金钱、轿车。

  替人打招呼妻子收钱

  2003年,建筑老板聂某多次找到赵应明,表示想通过赵的关照承包工程,并承诺事后感谢。2006年,赵应明利用其担任忠县副县长、忠县县城迁建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先后给忠县县城迁建管委会、县果业局负责人打招呼,帮助聂某顺利承建忠县三处工程。

  2007年,赵应明在担任垫江县副县长期间,利用分管农业的职务便利,给垫江果品蔬菜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人打招呼,帮助聂某顺利承建垫江县三处工程。为此,赵应明先后收受聂某现金70万元及价值24.78万元的丰田凯美瑞轿车一辆。

  这70万元及轿车均系赵应明妻子吴雪梅(另案处理)代其收受后,再告诉赵应明。据悉,吴雪梅曾任忠县果业局局长。

  妻子一次收下20万元

  通过酒桌上谈好“生意”,妻子当中间人收钱,赵应明先后收受李某现金25万元。

  2003年上半年的一天,李某在一次请赵应明、吴雪梅吃饭时,表示想请赵应明关照,帮其承建到忠县天池森林公园旅游公路改建工程。后经赵应明给忠县林业局、县发改委负责人打招呼,李某承建了该工程的其中一标段。2003年下半年的一天,李某在车上送给吴雪梅5万元。事后,吴雪梅告知赵应明该款是李某为承包到工程而送的感谢费。

  2005年上半年一天,李某在和赵应明、吴雪梅一起吃饭时,表示想请赵应明关照,帮其承建到忠县一处路面硬化工程,并承诺事后会感谢。赵应明同意帮忙。经赵应明给忠县县城迁建管委会负责人打招呼,李某承建到该工程。2005年下半年一天,李某在办公室送给吴雪梅20万元。事后,吴雪梅告知赵应明该款是李某为承包道路路面硬化工程而送的感谢费。

  黑色塑料袋装钱上门

  2004年初的一天晚上,周某来到赵应明家里,表示想承包点工程,并提了一个黑色塑料袋给吴雪梅,内装现金10万元。后赵应明给忠县县城迁建管委会负责人打招呼,帮助周某顺利承建了工程。

  2004年下半年的一天,周某再次到赵应明家,送给吴雪梅10万元,并表示想承建忠县一道路硬化工程。事后,吴雪梅告知了赵应明,赵通过打招呼帮助周某顺利承建了该工程。

  只要给钱,赵应明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出面打招呼,为他人谋取利益。据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9年期间,赵应明先后13次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贿赂共计208.78万元。

  近日,市二中院一审判处被告人赵应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对赵应明非法所得财物共计208.78万元予以追缴。一审宣判后,赵应明没有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U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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