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沈阳8月10日电 辽宁省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力度,对典型失信案件采取定期“曝光”制度,以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典型失信案件,加大失信行为社会代价。
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在的一项日常工作就是:从全省各有关部门报送的失信案件及社会各界通过“信用辽宁”网站举报的失信行为中,挑选具有典型性的,经过会同辽宁省法学会等部门严格复核等程序,经报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后,对典型失信案件进行定期“曝光”。从去年开始,基本上每半年进行一次“曝光”,迄今已先后“曝光”了3批共21起典型失信案例。
据介绍,这些被“曝光”的失信行为主体还将被纳入正在建设中的辽宁省社会信用平台“黑名单”。
(陈梦阳)
作者:陈梦阳 (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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