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2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前台湾地区“驻斐济代表”秦日新被控任职台湾外事部门期间,不实核销外事业务管理费购买洋酒,法院一、二审判他无罪。但台湾高等法院12日更一审,改以伪造文书罪将他判刑6个月。
据报道,秦日新被控于2005年担任台外事部门“北美司长”期间,因得知将于隔年派任“驻新西兰代表处”,为提高预算执行率及为赴新西兰作准备,先指示科长杨庆辉花费新台币21万余元购买36瓶洋酒,再伪造宴请美加驻华机构人员名单,核销支出,涉伪造文书。
杨庆辉先前已获缓起诉处分,秦日新的部分,法院一、二审时,均认定他不知情,判处无罪,但案件遭台湾“最高法院”发回更审。台湾高院更一审12日改判他有罪,以伪造文书罪将他判刑1年,因适用减刑,减为6个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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