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8月12日消息(记者李文蕊 通讯员王强)北京市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2011年,计划新开工建设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20万套,竣工交用10万套。截至7月底,实现开工约14.2万套,完成全年建设任务的71%.其中,开工量较大的区县主要有大兴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房山区、顺义区和门头沟区等。竣工保障性住房约4.6万套,完成全年建设任务的46%.力争9月底以前,提前两月实现20万套保障性住房全面开工建设。
创新投融资机制,突破建设资金瓶颈 6月30日,正式成立了北京市有史以来财政一次性直接注资(100亿元)最大的国有企业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负责保障性住房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通过多元化融资手段,为社会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承接平台。同时,做好保障性住房中央补助资金下达工作,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对保障性住房给予资金支持。2011年中央下达北京市的补助专项资金约5.3亿元已全部分配至部分区县,用于建设、收购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此外,还通过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发债等多种方式解决了今年融资难题。
强化施工监管 确保工程质量 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和建设标准,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优质、精品工程。严格执行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规划、施工等许可文件。在全市保障房项目中推广“终身保障质量牌”,落实终身责任追究制,全程监管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组织工程质量网格管理执法检查,及时排查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全面推行工地开放日活动,建立第三方抽样检测、业主预验房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协调调度,促进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实现保障性住房项目如期竣工交用。
加强分配管理 打造全程“阳光工程” 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制度,坚持入户调查、单位走访、社区会审、社会公示,实行居民听证评议制度,截至目前,累计审核备案家庭24万余户,从街(乡)审核部门直接查出的不符合条件的家庭约占申请家庭总量的10%.建立了同公安、社保、地税、车管等部门联网查询机制,并在去年开展了一次专项核查,对提供虚假材料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的,不论是在申请期间、轮候期间,还是已经签订购房或租房合同,甚至入住的,均坚决取消资格,退出保障性住房。通过专项核查,累计取消申请家庭资格近5300户。
坚持分配政策、分配程序、摇号房源、配租配售对象、摇号过程、摇号结果“六公开”,切实将有限的保障性住房资源分配到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严格执行“公开摇号、顺序选房”制度,政府提前向社会公布房源信息,通过资格审核的市民自愿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在认购登记时限内组织进行登记并汇总后提交公证处封存,通过摇号确认购房资格和选房顺序。在摇号前公证人员现场测试摇号软件,并严格限定专人操作软件。摇号过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新闻媒体进行监督,摇号结果由公证部门公证,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对社会公示。在签约环节建立信息监控平台,将摇号、选房家庭数据录入住房保障信息系统,与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联网,实现未参加公开摇号、公开选房的人员不能签约。截至目前,全市累计组织公开摇号108次,全部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积极开展公租房配租试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已经启动5000余套公租房配租工作,朝阳、海淀两区也已制定了公租房配租方案,近3000套房源计划三季度开始配租。今年全市力争配租1万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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