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院再审决定书 |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据该案被害者家属的代理律师、北京市中淇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勇介绍,他们已经接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通知,李昌奎故意杀人、强奸案再审定于2011年8月22日上午8:00在昭通市进行,案件由省高院开庭审理。
新闻回放:
2009年5月16日,云南省巧家县28岁男子李昌奎将王家飞强奸并杀害,王家飞年仅3岁的弟弟也被其摔死,并用绳子将王家姐弟俩脖子勒到了一起,随后逃离现场。2009年5月20日,李昌奎在出逃4天后,向城南派出所投案自首。2010年,昭通市中级法院以李昌奎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一审判处死刑。云南省高级法院以李昌奎自首、积极赔偿为由改判其死缓……[详细]
争议焦点:民意和媒体的界限在哪
作为“药家鑫案”二审律师、“李昌奎案”被害人家属的再审代理律师,王勇近年来频繁现身于媒体。面对这股时下的“翻案风”,他认为,“通过媒体力量去对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是公众的权力,也是司法机关在依法执行审理时的义务”。“媒体力量对于司法裁判来说是一个绝佳的监督利器,但是媒体和民意的界限应该在什么地方?确实需要思考!”……[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