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昌平) 因向国土资源部腐败官员沙志刚行贿200万元,北京天目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晓阳,于昨天被北京市一中院以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同时,天目公司被判罚款100万元。
沙志刚系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处长,兼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基础图件组组长。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遥感数据和调查底图采购项目中,沙志刚起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沙志刚已因涉嫌犯受贿罪受审,他被指控受贿1040万元。
沙志刚受贿的主要方法,是和其大学同学贾汛创办了淘源公司。虽然没有任何书面文件体现出他对该公司有出资,但实际上,公司从战略决策到技术团队的培训均是其一手掌握,而且公司大部分业务来源都是依靠他在国土资源部的业务关系,从各地系承揽到的。
程晓阳向沙志刚行贿,就是通过淘源公司。天目公司及程晓阳于2007年5月至2009年12月间,在承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遥感数据及调查底图采购项目中,得到了沙志刚的帮助。为了感谢沙志刚,天目公司及程晓阳按照沙志刚的要求,将上述项目中河北省的调查底图制作项目,以每平方公里高于同等项目10元的价格分包给淘源公司。使沙志刚通过淘源公司将超出同等项目价格的人民币200万元非法占有。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程晓阳的供述、沙志刚的证言均能证实程晓阳为了感谢沙志刚在二调项目中对其公司所提供的帮助,而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将业务分包给淘源公司,从而使沙志刚获得好处。一中院以单位行贿罪,对天目公司判处罚金100万元,对程晓阳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J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