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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一处长贪污被判缓刑 二审即将宣判前撤诉

来源:北京晚报
2011年08月13日14:19

  本报讯(通讯员李佳) 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水资源管理中心技术管理处处长姜广斌因涉嫌贪污,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姜广斌提起上诉后,在二审即将宣判之际撤回了上诉。

  检察机关指控,姜广斌任职期间,在办理本单位购买培训教材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以高于实际商定的价格向出版社多支付购书款,再由出版社将多支付的书款以劳务费的名义返回给自己的方式,分别于2007年12月和2010年1月,分2次贪污水利部综合事业局购书款共计3万余元。

  证人王某称,2005年,姜广斌找到她,提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希望在其出版社出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培训教材》一书,具体事宜由姜广斌负责。后经讨论,双方签订了出版合同。

  此书出版后,2007年年底,姜广斌又找到她,提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要集中采购上述书籍,因采购数量较大,能否给些劳务费。因上述书籍专业性较强,在市场上没有什么销路,她就同意了姜广斌的要求。

  她和姜广斌谈好实际成交价为码洋(图书的定价)的5折,姜广斌单位在付款时按照码洋的7.5折付款,中间2.5折的差价出版社以劳务费的名义返还给姜广斌。

  法院认为,姜广斌已构成贪污罪,但由于他已将赃款全部退赔,因而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责任编辑:UN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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