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因怀疑员工私卖废铁,建筑公司经理徐增录和其他员工一起将其打死。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徐增录有期徒刑13年。
去年12月5日晚上12时许,北京国建恒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徐增录收到一条匿名短信,说公司挖土机司机郑某偷铁,还把挖土机前风挡给打碎了。徐增录看到短信后很生气,在向工地带班人员核实后,他将员工全部召集起来整顿开会。在会上,徐增录命令郑某跪地回答认错。由于郑某不承认偷铁,徐增录先用塑料管子抽了郑某后背两下,又叫马伟力、曹志杰、张凯等人抽郑某的嘴巴,并对郑某拳打脚踢。围殴了5分钟左右,郑某突然倒地干呕起来。
看到郑某倒地后,徐增录赶紧把郑某翻过来做人工呼吸,发现没什么反应便赶紧将郑某送往医院。到了医院因为害怕警察找到自己,徐增录冒用他人姓名挂了号,但郑某此时已经死亡。害怕的徐增录没有报警,他将事情原委告诉了朋友王洪增,拜托其帮自己善后,随即逃之夭夭。
据了解,徐增录的家属曾开车前往浙江,劝徐增录回来自首。几人行至京津塘六环路的一个检查站时,徐增录被警察抓获。此后,徐增录之妻张某一次性赔偿郑某家属56万元经济损失,郑某的亲属自愿书写了《减轻刑事责任申请书》。
法院查明,在殴打郑某的过程中,马伟力、张凯主要攻击了郑某的头部,而郑某确系死于颅脑损伤,两人与徐增录和曹志杰共同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而王洪增向徐增录提供21000余元构成窝藏罪。鉴于几人自首,曾积极救治死者,并赔偿了死者家属的损失,因而法院从轻判处徐增录、马伟力、张凯有期徒刑13年,曹志杰有期徒刑5年,王洪增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作者: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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