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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姚携炜入消防队5个月 参加灭火救援达150次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杨进 张志科
2011年08月17日04:59
  姚携炜烈士追悼会昨日举行

  本报讯 (记者杨进 通讯员张志科)昨日下午,姚携炜烈士追悼会在增城市殡仪馆隆重举行。广州市委常委、增城市委书记、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徐志彪与省市有关部门、广东省消防基金会、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负责人以及当地学生、群众共500人出席追悼会。广州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苏志佳和广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吴沙送来了花圈。

  今年7月29日,新塘公安消防中队消防员姚携炜在广深线增城塘美村铁路桥路段为及时救人和避免列车发生意外事故,被高速驶过的列车撞倒,英勇牺牲。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姚携炜为革命烈士。

  这位1989年出生的小伙子,2008年12月应征入伍,在陆军某部服役,2010年12月退出现役,2011年3月应聘为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增城市大队新塘中队合同制消防员,生前任新塘中队三班战斗员。

  姚携炜生前同事说,每次中队组织授课,姚携炜总是挤在最前面,一边听一边记笔记,短短5个月的时间,他的业务笔记足足有3大本;两个月时间里,他成为大家公认的“器材通”,中队的每一件装备器材名称、性能参数、用途及一般故障排除他都了如指掌。

  在上半年举行的全市消防部队业务技能会操中,姚携炜参赛并取得优异成绩,成为入警时间最短、代表中队取得成绩最好的合同制消防员。

  据介绍,姚携炜入队短短5月就参加灭火救援150余次,抢救遇险遇难群众12人。

  姚携炜在日记里曾写道:“作为一名消防员,一生要递交三份答卷:一份交给社会,让群众认为你是他们心目中最可爱的人;一份交给自己,当你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而是因你的奉献让人民的生活更平安幸福而感到无比的自豪;还有一份交给部队,让部队因为我而感到骄傲。”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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