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沈衍琪)国家外汇管理局昨日透露,2011年上半年,外汇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在广东、福建、深圳等省市开展了一系列打击跨境资金违规流动专项行动,共破获10起地下钱庄和网络炒汇案件,涉案金额累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地下钱庄犯下“四宗罪” 据外汇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上半年的专项行动中,全国共捣毁16个非法交易窝点,抓获外汇犯罪嫌疑人37名,收缴现钞折合530万元人民币,冻结银行卡及银行存折等账户200余个,冻结资金折合1300万元人民币,另扣押汽车、电脑等一批作案工具,有效地打击了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犯罪活动,对遏制跨境资金违规流动、震慑“热钱”流入发挥了重要作用。
地下钱庄的危害有多大?据金融专家李哲介绍,目前地下钱庄主要存在“四宗罪”:非法炒卖外汇、洗黑钱、高利贷和非法集资。其中,尤其以非法炒卖外汇对我国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的影响最大。
“地下钱庄在外汇市场上起的作用就像黑中介。”一位知情人士透露,通常的操作手法是,换汇人在境内将人民币交给地下钱庄,地下钱庄通过境外合伙人将外汇打入换汇人所指定的境外账户。这样不仅能够规避外汇局对于个人每年购汇5万美元的限制,更成为资本外逃和洗钱的一个重要渠道。
海外购房受外汇“限购” 有专家指出,我国在严厉打击地下钱庄、保障金融秩序的同时,也应注重“疏通”手段的建立,满足正当的个人换汇需求。就职于某大型外资企业的白小姐表示,目前个人一年换汇5万美元的额度对于出国旅游、购物乃至留学等需求都可以满足,但如果是在境外购房等大宗投资消费则需要“另想办法”。
白小姐透露,自己一年前便以“抄底价”在美国底特律置办了一处房产,投资总额大约9万美元,按照当时汇率约合60余万元人民币。
白小姐说,9万美元已经超出了个人年度购汇总额的限制,但由于总数不多,她和丈夫分别用自己的额度购汇便满足了需求。而和自己同时购房的另一位同事由于投资较大,则选择了地下钱庄操作。
汇丰银行一位客户经理则表示,目前个人如果拥有汇丰贵宾账户,名下的大额外汇在境内外账户之间转移并没有限制,而且免除转账手续费,但个人购汇金额仍受到年度内5万美元的限制。“如果购汇超过5万美元,需要去外汇局办理相关申请,提交合理资金用途证明。”这位客户经理表示,但“海外购房”一项并不在“合理用途”之列。
“目前我国对于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并没有放开,所以如果个人想在境外置业尚不能通过合规途径购汇。”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表示,但从长期来看,我国资本项目管制包括资本项目下可兑换,最后做到全面开放是长期趋势。
不过他同时表示,从查获的地下钱庄经营特点来看,包括海外置业在内的个人购汇并非其“主要业务”,所占比例很小,应坚持对地下钱庄的严厉打击,从而保持对“热钱”的高压态势。
(责任编辑:UN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