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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保障大陆配偶在台工作权 实现就业平等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8月18日08:53
  中新网8月18日电 据台湾《旺报》报道,随着两岸通婚增多,在台大陆配偶的权益问题,尤其是劳动权受到各方关注。在昨日国民党中常会上,台当局“劳工委员会主委”王如玄报告马英九上任以来实现“尊严劳动”,保障大陆配偶的工作权获得重要突破,是实现就业平等的重要内容。

  马英九表示,大陆配偶的在台权益不断得到提升和改善,取得身份证的时间已从8年缩短为6年,但因两岸关系特殊,因此与外籍配偶4年的时间还有一定差距,但只要确认了大陆配偶的身份,无须申请和等待即可取得工作权,这是很大的进步。

  王如玄表示,“平等、人性、安全、尊严”是他们改善劳工权益的4大施政理念,这里的“平等”不仅包括劳资立足点的平等,也包括劳动者在就业方面的平等。当局在保障大陆及外籍配偶工作权方面成绩卓著,为促进大陆及外籍配偶就业,自2008年8月20日起,当局还提供临时工作津贴、职训生活津贴及雇佣奖助等。

  同时,台当局“陆委会”已放宽大陆配偶获取工作的条件,大陆配偶取得居留许可,于居留期间即可在台工作,不须申请。另外,自2009年5月1日到2011年5月底,已有11871个大陆配偶纳入就业保险保障范围。

  马英九说,在已经走过的1183个日子里,台湾劳工的权益不断得到保证和改善,这是“劳委会”勤奋努力的结果,王如玄与劳工打成一片,一双球鞋到处跑,业止于善,期待今后开创新的业务,让全体劳工更加有尊严。
(责任编辑:UN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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