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闲散青少年、留守青少年等人群,总体上犯罪率和权益受侵害率较高
新华网北京8月18日电 调查报告显示,闲散青少年、留守青少年等人群,总体上犯罪率和权益受侵害率比较高,特别是在上海、广东等发达地区,外来流动青少年犯罪占80%左右。
在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近日发布的《2010年我国未成年犯抽样调查报告》中指出,抢劫、盗窃等侵犯财产罪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60%-80%;共同犯罪现象突出,84.2%未成年犯属于“共同犯罪”;激情犯罪较为普遍,在“导致犯罪直接原因”的调查中,近60%未成年犯选择“一时冲动”,在对“犯罪时主要想法”的调查中,“一时冲动”和“不知道是犯罪”分别占65.38%和46.68%;未成年犯文化程度初中以下学历占75.5%。逃学旷课、接触不良少年、夜不归宿、离家出走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普遍性前兆,46.06%未成年犯选择“经常逃学和旷课”,在“逃学后都干了些什么”的调查中,上网(71.14%)、与朋友在社会上混(53.76%)、闲逛(44.21%)的选择率较高。
调查同时指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总量在经历较快增长后从2008年开始出现下降,未成年人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率在维持一段较高水平后,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逐年下降。
据悉,2010年下半年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组织人员对京、津、黑、豫、鲁、浙、苏、陕、湘、滇等10省市的未成年犯管教所、女子监狱的1209名未成年犯进行抽样调查,并对部分未成年犯父母、老师和同伴进行了深度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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