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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向康菲中海油索赔100亿 依据国际案例

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2011年08月18日12:53
  晚报记者 程绩 实习生 杨颂宇 报道

  在对康菲的索赔问题上,这一次民间跑在了官方的前面。 8月9日,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方义向天津海事法院、青岛海事法院和海南省高院提交 《保护家园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环境公益诉状》,以个人身份发起了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美国康菲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渤海湾溢油事故的民事索赔诉讼,诉讼请求包括由被告成立100亿元的赔偿基金等。本报记者昨天下午对贾方义律师进行了专访。

  问题1:100亿索赔依据何来

  贾方义称,他的诉讼内容主要包括: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环境污染侵害,消除污染;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依法向中国公众通报污染情况和补救措施的进展情况,向中国公众公开道歉;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设立100亿元的赔偿基金,用于对该起事故的污染损害赔偿和生态恢复。

  贾方义认为,他的个人状告是一场环境保护的公益诉讼,会成为一个试点,而他本人也通过参与北京的环保组织的讨论会来表达这一观点。他说,“中国的环保诉讼几无先例,环境管理体制不成熟,而国际上相关方面却可说是很完善的,诸如美国通过的《空气清净法》等”。

  问题2:为何起诉中海油

  至于作为个人进行公益诉讼的合理性,贾方义认为,根据民法诉讼原则,利益受损害者可以提出诉讼。中海油和康菲因是 “违法对中国海洋造成巨大损害”,而“渤海湾是中国13亿人民的共同财产,漏油事故损害的是全国人民的利益,他作为其中一员,有义务也有权利对责任方提起诉讼”。

  谈到最新进展,他表示,目前青岛市海事法庭和天津市海事法庭立案厅的负责人都已与其商讨了立案事宜和相关内容,此外,已经有烟台等地的渔民和渔业相关企业和他联系,要求加入共同诉讼,他也已委派相关助手协商此事。昨日他又向中国国家海洋局提起了行政诉讼,理由是后者没有依法在溢油事故中正确或全面地披露消息,此举违反了合理的信息公开原则,并且没有向社会公众通报中海油是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责任方的行为违法,构成行政不作为。而海洋局应该对此立即纠正行政不作为的行为,并对其披露消息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公众公开道歉。

  问题3:是否借机炒作

  对于不久前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宣布,将代表国家向溢油事故责任方提起海洋生态损害索赔诉讼的表态,贾方义认为国家和官方组织参与这项诉讼则“会有些尴尬”。因为政府组织行使行政管理权,中海油是国家公司,而康菲公司是其合作伙伴,海洋局作为政府部门本身有行政监管权力,这层关系使得海洋局作为诉讼方会有诸多“尴尬之处”。“以往对于国外大型企业的诉讼多为一般民事诉讼。 ”贾方义表示,“而作为公益性质的诉讼这是首次”。

  作者:程绩 杨颂宇 (来源:新闻晚报)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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