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星 通讯员 陈楚平 卢永慧 实习生 张仲伟 李世辉) 记者昨从新洲区检察院获悉,该院以非法行医罪对私自购买B超机,对数百名胎儿进行性别鉴定、并致多名孕妇引产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依法批准逮捕。这是该区首例因非法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造成严重后果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2007年,一直从事泥瓦装修工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在为一家诊所装修时学会了用超声波B超机给孕妇做胎儿性别鉴定。2009年8月至案发前,李某私自在武汉某医疗器械公司花8000元购买一台黑白超声波B超机,然后在武汉某小区内租住一间民房,通过其同乡、亲友介绍,其弟弟李某负责接送孕妇,非法为数百名孕妇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涉及的范围至黄陂、孝感、新洲、麻城等地。
经查,李某非法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致使邹某、李某、杜某等多名孕妇实施堕胎手术。此外,据犯罪嫌疑人李某自己供述,他去年曾为一名孕妇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失误,被鉴定亲属找来扯皮。为平息事态,李某一次性赔偿被鉴定人亲属6000元。
鉴于李某曾多次受到相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仍然屡教不改,虽我国现行刑法无明确规定,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规中 “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造成严重后果,应当受到法律追究。”的明确规定,李某的行为已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检察机关对其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