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灯杆广告"报道引发强烈反响,市民建议拆除灯杆广告,行业人士再曝内幕:
建投公司"半官半企"
灯箱广告想安哪儿安哪儿
建投公司、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婉拒记者采访
河南商报记者 王文凯 文/图
“每个事故的背后都是腐败。”郑州市民也许还记得今年4月10日上午,郑州市委书记连维良说过的这样一句话。
郑州一个月内连发两次灯杆伤人事故后,昨日,行业人士报料称,一家广告公司和郑州市建设投资总公司(下文简称建投公司)合作,买断了市区所有灯杆灯箱广告经营权。每年的广告收入几千万元,仅一根灯杆一个月的灯箱广告费就约2000元。
报料人称,“建投公司有政府背景,身份特殊,他们给城管局打个招呼,灯箱广告就可以上。”
昨日,当河南商报记者拿着盖有公章的采访提纲去建投公司采访时,办公室白先生说领导会和记者联系采访。而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户外广告管理处和郑州市财政局也婉拒了记者采访。
3家单位同时“失声”。
关注
商报报道反响强烈
市民建议拆除灯杆广告
昨日,河南商报A06版以《灯箱广告是咋爬上灯杆的?》为题,报道了郑州市发生两起灯杆广告引发的事故后,市民质疑市区户外广告经营一事。
报道发出后,商报热线电话响个不停。截至昨日下午4时许,国内几十家门户网站转载了此事。
从省直某单位退休的刘先生也说,要想提升城市品位,实现城市容貌的整洁美观,就必须彻底清理户外广告。“合适美观的广告本应是一道风景线,但我市目前尚缺乏广告设置总体规划,杂乱广告牌构成城市空中视觉污染源。那些没有手续的灯杆灯箱广告,应该拆除。”
“我最想知道的,还是这些灯杆灯箱广告是谁经营、谁审批的?审批标准是啥?主管单位一年能收多少钱?这些钱都花到哪了?”昨日,看到自己的话登报了,刘女士致电记者说她还想重复这句话,“这些内幕一旦揭开,说不定背后会有腐败。”
网友“爱你LOVE”说,游客来到一座城市,首先入眼的就是各色户外广告,这会把一座城市的脸面丢尽的。如果没有手续,还是尽快拆了吧,千万别因为这点小事丢了郑州创建卫生城的脸。
报料
市区内,一根灯杆一个月的费用是2000元
市民邓先生经营着一家广告公司,对于市区灯杆上的灯箱广告,他也最清楚。
昨日下午,他给记者报料说,全郑州市的路灯灯杆灯箱广告,由一家广告公司买断了。这家公司和建投公司合资合股。
“这家广告公司的负责人和建投公司老总的关系比较微妙。去年,另外几家公司准备去建投公司进行招投标灯杆灯箱广告时,建投公司已经进行了内部招投标,这无疑把其他广告公司都排除在外了。”邓先生说。
邓先生称,靠着这种关系,全年的灯杆灯箱广告就是这家广告公司的了,广告公司只需要找客户投广告就行。至于户外广告经营手续,建投公司给城管局打个招呼即可。
因为建投公司属于半官半企,邓先生说,加上市区内(包括郑州机场)市政设施的广告经营审批权又集中在他们那里,依仗着自己有政府背景,建投公司充当的是既挣钱又当说客的身份。就是因为它的这种身份,很多政府官员不敢不买账。
“路灯上安装了灯箱广告,虽然是广告公司在做,但建投公司也有股份,谁会去查,哪里会有手续?建投公司把经营权给广告公司时,已经让他们把政府官员打点好了。剩下的就是逢年过节去‘看望’一下照顾的官员们。”邓先生说,三环上的灯杆灯箱广告一年费用约3000万元,市区内一根灯杆一个月的费用是2000元。
据另一知情人报料,这家广告公司拿了800多万元入股,占30%的股份,独家经营这些灯箱广告。而建投公司靠着政府背景负责协调市政执法等部门安装灯箱广告,占70%的股份。
为什么有些路段没有灯杆灯箱广告?邓先生说,这是因为广告公司还没客户,如果有客户,他们会随时安装。“他们想咋装咋装,想安哪儿安哪儿,只要是灯杆就行。”
宁慧远(化名)从事了10多年广告安装,做的全是大型户外广告。他说,三环上的灯杆灯箱广告和建投公司有关系,如果不通过他们,广告公司根本拿不到经营权。三环上的灯杆广告分路段、区域,一年的费用至少在2000万元。“我做的是户外大型广告,对这不是太了解,但内幕都一样。广告公司和建投公司利润分成,至于有人查手续的话,建投公司会出面帮他们搞定,广告公司只需要拿钱。”
官方
3家单位全都婉拒记者采访
昨日上午,带着行业人士给商报报料出的内幕,河南商报记者拿着加盖了报社公章的采访提纲报纸,来到了建设公司。
办公室白先生看了看盖有公章的报纸后,提出要复印记者证。复印完后,他称将联系领导。
记者在接待室等待了30分钟后,他说:“领导说可以接受记者采访,关键是必须我们领导选择时间,至于啥时间,你回去等电话吧,我们领导到时候给你打电话。”
在郑州市财政局4楼非税收管理局,张处长称如果要采访必须通过局办公室。市财政局办公室彭主任称,他和科室沟通,并将尽快给记者回复。
郑州市城管局户外广告管理处余先生则说,他们的领导开会了,手续暂时仍无法出示,等领导回来后再跟记者联系。截至昨晚7时许,3家单位均未跟记者联系。
延伸
文件只能说明政府同意他们经营
不能等同于必须履行的审批手续
一些广告公司负责人称,郑州市已从2004年就冻结了户外广告审批,建投公司经营灯杆广告到底是否具备审批手续?是否合法?到昨晚7时,建投公司尚未接受记者采访。但是,从其他媒体对郑州“环城快速路广告”的报道上,我们可以看出些端倪。
2010年2月7日上午,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原市政管理执法局)主管副局长司同义在接受同城媒体记者采访时曾说,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为我市投融资平台公司注入资产和授予权限的通知》(郑政文〔2010〕186号)文件,郑州环城快速路过街天桥的产权目前属于建投公司,天桥广告也由其经营,“最初建投公司应该办理有户外广告设置手续”,但从他们“2008年主管户外广告以来”,一直还没对建投公司包括其下属的控股子公司的环城快速路天桥广告设置手续进行年审审批。
不过,到了9月24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户外广告处处长张荣军受访时却表示,郑州户外广告审批目前确实仍在冻结,但建投公司目前经营这些广告完全合法。
10月9日,在媒体的报道中,对建投公司是否属合法经营的提问,司同义和张荣军均未明确回应。
10月15日下午,环城快速路天桥广告经营单位郑州市建设投资总公司送交媒体的书面情况说明显示:“公司经营此广告项目是根据郑政文(18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为我市投融资平台公司注入资产和授予权限的通知》文件精神。广告收益的用途有两方面,一是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改造,二是用于政府发布公益性广告。”
当时,送交该说明的郑州市建设投资总公司综合计划部负责人赵鹏浩承认,他们的经营依据是郑州市政府的这份“文件精神”。然而,媒体记者查询发现,这份回复存在常识性错误(文件号应为“郑政文〔2010〕186号”)。郑州市政府网站公开的该文件内容显示,按照有关决议,郑州市环城快速路天桥广告牌作为经营性资产,将注入郑州市政府的投融资机构郑州市建设投资总公司。
“文件只能说明政府同意他们经营,不能等同于必须履行的审批手续,在是否违法的定性问题上,这份文件没有实质意义。”郑州市政系统一位权威人士说。
此次灯杆广告经营的依据是什么呢?难道还会是这个文件?难道还会是“文件精神”?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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