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锐 通讯员花耀兰许丽薇 实习生严天凤) 招投标走过场,根据好处费“内定”中标企业。昨日获悉,武汉血液中心原主任张某因受贿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该中心原成分制备科主任伍某也因受贿被判刑3年6个月。
2009年3月,江汉工商部门查处某公司商业贿赂案时,发现该公司向张某行贿线索。张某接受检察机关调查及市纪委两规期间,如实交代受贿12万元事实,并主动全部退赃。
经查,2008年8月至10月,武汉血液中心需采购全自动血液成分分离机,在招投标过程中,武汉某公司业务员找到张某,分两次向其行贿6万元。后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内定”该公司代理的日本进口设备中标。
检察官披露,业务员知道张某爱钓鱼,就将4万元现金装在一个钓鱼竿包装盒内“孝敬”给张某。
2007年1月至2009年1月,武汉血液中心采购检测试剂,张某又利用职权“照顾”相关企业,收受6万元好处。
据介绍,也因受贿获刑的武汉血液中心成分制备科原主任伍某,2008年8月至12月,利用职务便利,在单位购买全自动血液成分分离机及无菌接合机过程中,非法收受某公司业务员贿赂20.5万元。当时,行贿人将20余万元现金装在铁制月饼盒里,伍某收下后藏在厨房。
经法院审理,张某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伍某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赃款20.5万元上缴国库。上诉后,二审法院认定伍某自首情节,改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维持其他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