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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汤宝”被指包装指示不清 广州超市仍未下架

来源:金羊网
2011年08月22日14:37
  争议“浓汤宝”广州还在卖

  因包装上的“可能含有”字眼,贵阳北京长沙纷纷下架,联合利华却称其为国际惯例

  羊城晚报讯记者陆志霖、李晓莉,实习生赵颖报道:有媒体报道称,贵阳市工商局日前下令“家乐”牌浓汤宝相关产品在全市下架,原因是由于产品包装上有类似于“可能含有鱼”这样的模糊字眼。但21日联合利华方面回应羊城晚报称,此做法是采取了欧盟的最高要求,将“过敏源”列举出来。

  虽然有些地方已采取行动,但记者21日走访广州市内百佳、好又多等大型超市,发现七种口味的浓汤宝均没有下架。但正如一些报道所说,其中菌菇、鲜虾、清鸡、牛肉靓汤配料中均明确表示可能含有鱼、大豆等。如,“鲜虾靓汤”口味的浓汤宝,在包装盒配料表最下方就标有“可能含有大豆、小麦、鸡蛋、奶制品、鱼”。

  对于“可能含有”的争议,联合利华中国区副总裁曾锡文指出:“‘可能含有’这种描述是国际惯例,主要是食品过敏源提示,‘可能’指的是在配方里没有,但在加工过程中有可能有微量带入。对于少数食品过敏者,极微量的过敏源也可能造成后果。这在中国还没有强制要求。但从明年4月起,国标也会要求有过敏源提示。”

  曾锡文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浓汤宝采取全球采购、中国加工的方式,“无论在材料还是包装、以及包装的说明上,都跟全球发行的是一样的。”也正因如此,在中国发行的浓汤宝在食材说明中,采取了欧盟的最高要求,将“过敏源”列举出来。

  曾锡文也坦言,下架属于超市的行为,“虽然在这件事情上起了点小风波,但是我们愿意以此教育消费者‘过敏源’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

  穗工商局:将尽快做出处理决定

  继贵阳工商部门下令下架后,北京、长沙等地也纷纷对浓汤宝做出下架处理。8月21日,广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正在密切关注事件,将尽快做出处理决定。·谭超帅鹏坤·

  律师说法:配料表不能含糊其辞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永平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的配料表中的成分必须是明确的,不能含糊其辞,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不能说“可能含有”某些成分。所以家乐牌浓汤宝确实存在着模糊标识的问题,应该予以纠正,给消费者一个清晰的明确的产品信息。

  记者从台湾、香港进口的部分食品包装上发现,与家乐牌浓汤宝“可能有鱼”的标识手法不同,港台两地对于同样问题的标识方法是:“生产场地曾经处理过鱼类”。

  在香港美心的一款“抹茶甘栗”冰皮月饼的成分表里,也特意注明:“生产此产品的厂房亦处理含有麦麸的制品,甲壳类动物及甲壳类动物制品、鱼类及鱼类制品。”·谭超帅鹏坤·
(责任编辑:成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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