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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的“中国启蒙”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2011年08月22日16:21

  在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时,能有效担当社会责任,应成为每个有卓越追求的企业家思考的重大命题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黄安琪 魏宗凯 陆文军 李松 实习生陈之琰

  在今夏一次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年会上,商务部副部长王超表示,广大企业在向社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并获取利润的同时,要统筹考虑员工、消费者的利益,在环境保护、诚信经营、热心公益等方面尽到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南开大学齐善鸿教授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认为,“这是中国经济有了长足发展之后,为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必须提出的期望和要求。同时,也是利润与责任的客观关系与规律的必然要求。”

  企业责任不等于捐款

  复旦大学经济研究中心教授陈钊认为,目前公众和企业对社会责任有一个误区,“只要一提到企业社会责任就想到捐款和慈善”。

  这一观点,在本刊记者的调查也得到了印证,一些企业认为履行社会责任就是捐款,所以在公益事业中积极捐款,但却忽略侵犯职工权益、污染环境等现象。

  然而,受访专家指出,捐款捐物不等同于企业的社会责任,其最基本的社会责任还在于对员工人性化的管理和保障,对产品质量的严格监控,对环境的友善保护,对国家法律的严格遵守。

  “慈善捐款只是企业社会责任诸多实现途径的一种。”中国传媒大学舆情研究所副所长何辉指出,如今许多世界著名企业已将企业社会责任视为企业价值观,其重点包括公司治理、社会价值促进(如消费者权益、社会道德等)、利益相关者沟通(如股东、消费者、社区等)、供应链管理、温室气体管理、水资源及环境生态保护、社会责任投资、可持续发展,等等。

  例如,英特尔致力于成为美国最大的“绿电”买主;可口可乐呼吁企业加入产业节水行动;全球最大红茶品牌“立顿”接受环保组织“雨林联盟”的认证;宝洁公司长期在中国援建希望小学,等等。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主任苏勇指出,慈善、捐款捐物等公益事业,绝非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内容,“企业最基本的责任,就是为大众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作出贡献。”

  中国民生银行品牌管理部企业社会责任中心副主任曹雪森说,小型企业自觉地在节能减排上作贡献,每天少往河流里少放一点污水,少往空气里排放一点污染物,也是在履行社会责任,所以不能用钱衡量企业责任大小。

  另一方面,南京大学商学院市场营销系教授史有春指出,一些企业把善捐作为公关,进行过度宣传,也使履行社会责任完全变味。他建议,企业应先履行好内在的社会责任,不应“舍本逐末”。

  齐善鸿认为,如果企业把做慈善公益当成公关机会,易导致一些企业的社会责任概念扭曲变形,易遭致公众反感。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学研究所副所长陈明生副教授认为,企业家应以自己的信仰和理念,引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践行可持续发展理论,追求企业与员工、社会、自然的和谐发展,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关爱自然、保护环境、创建和谐的企业发展环境,承担起社会责任。”

  对此,万科集团董事会主席王石认为,能力即责任,有多大能力就应尽多大责任;责任也即能力,尽社会责任既是责任和能力的体现,也是一种竞争力。如何承担起社会责任,不仅是企业自身的一个认识过程,同样也是企业能力的发展过程。

  事实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已成为了中国企业进入跨国公司供应链或产业链,以及产品出口国际市场的重要门槛。美国商会的调查显示,目前有50%以上的跨国公司和外资企业表示,如果按他们的社会责任标准实施,将重新与中国企业签订采购合同。

  据了解,耐克、沃尔玛、麦当劳等跨国公司为了避免品牌形象受影响,纷纷要求其产品配套企业、合作企业遵守企业社会责任守则,并且这些跨国公司、零售集团已开始在深圳、东莞、莆田等地设立劳工监督部门。

  “中小企业要获得长久的发展,应把履行社会责任当成一项长期的战略。”陈明生说,“ISO26000社会责任指南国际标准的出台,在带给出口企业压力的同时,对中国企业也是一种动力。因为在企业可以承受的限度内,这个标准的出台提醒企业更多地考虑用工福利、员工待遇,更加注意社会责任和人文关怀。”

  “从短期来看,对社会责任的重视,可能会让企业增加一些成本,但是从长期看,能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在出口中占据主动。企业重视并真正承担起社会责任,能够提高企业美誉度,减少社会对于企业的负面评价;也能够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生产效率。”陈明生表示,“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和制度,是中国企业健康发展的方向。”

  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基石

  据商务部统计,中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在征信成本太高,而失信又几乎没什么成本的情况下,违约、造假、欺诈,极易发生。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已引起了中央的重视。2009年1月23日,在政治局第11次集体学习中,胡锦涛强调,“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支持企业多留用农民工。”同年2月,温家宝在英国剑桥大学发表演讲中也指出,“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家身上要流淌着道德的血液。”

  2006年10月11日,中央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着眼于增强公民、企业、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同时,2008年国资委一号文件,也提出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

  2011年6月,国资委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再次强调,121家中央企业2012年都要对外公布社会责任报告。目前,国资委正考虑搭建一个央企社会责任的评价体系,从而更好地促进央企履行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应贯穿整个生产管理过程,是对这一过程中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平衡和保护。”史有春认为,其内容应包括要“对员工负责,对股东负责,对顾客负责,对环境负责,对国家负责”。

  和谐用工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市总工会法律部调研员谈育明表示,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员工合法权益。此外,如果企业效益较好,还应适当地增加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但目前,“企业利润年年涨但员工工资原地停”的现象屡见不鲜,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推行也是阻碍重重,这是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的突出表现。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最大的社会责任。”谈育明认为,如果劳动关系不稳,仲裁、诉讼会增加社会成本,如果因此群体性事件,还会影响社会稳定。“企业责任应由内而外,考虑大局。”苏宁电器董事长张近东认为,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党总支书记范志军也表示,“民营企业小的时候是个人的,大了就是员工的、社会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能单纯考虑自身的发展。”

  “如果企业能有效履行社会责任,将有助于缓解贫富差距,消除社会不安定的隐患。”齐善鸿说,比如,企业可通过慈善公益行为帮助落后地区的群众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事业,既解决当地政府因资金困难而无力投资的问题,帮助落后地区逐步发展社会事业,又通过公益事业达到宣传效应,提升企业的形象和消费者的认可程度,提高市场占有率。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还有助于解决就业问题。”他认为,“除通过增加投资,新增项目,扩大就业外,最重要的是提倡各企业创造不减员而能增效的经验,尽量减少把人员推向社会而加大就业压力。”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技术革新可减少生产活动各个环节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同时也可降低能耗,节约资源,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绍荣认为,这将有助于缓解城市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严重、人居环境恶化间的矛盾。

  “企业社会责任是实在的制度约束,是企业进入市场的通行证。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蒙所指出的,经济责任是公司的基本功能,而社会责任则是从道德价值判断得到的企业目的。”李绍荣说。

  社会责任没有“捷径”

  受访专家分析,企业如果对外高调慈善、捐助,而对内则牺牲员工利益、污染环境,那所谓的“社会责任”只是企业公关的一种手段和工具。“一旦企业走上了这个捷径,就与关怀的初衷背道而驰,久而久之可能会损害消费者的权利”。

  那么,为何企业热衷于“外部型”的“显性”社会责任?陈钊认为原因有三:

  法律和监管不成熟。对于企业内部的工作监管不够,比如对于不规范的用工行为、环境污染及产品不合格等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还远远不够,使某些企业的违规违法成本较低,易突破道德和法律的底线。

  社会与公众成熟度不够,现在相关部门和媒体过多地强调企业的捐款,而对企业内部是否履行社会责任关注得太少,比如三鹿奶粉事件、富士康事件和屡发的食品安全事件都能够反映目前企业内部的社会责任严重缺失,但很少有人长时间持续地关注,查找根源并予以纠正。

  企业生存环境有待完善。陈钊认为,目前有关部门仍过多占用配置和调控资源的权利,当企业希望获得资源时,总会想着去迎合主管部门的需求,往往会通过捐款、慈善进行宣传,从而获取发展企业所需资源。

  那么,“社会责任”何以“内外兼备”呢?综合多位受访专家意见,不仅大公司需要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众多的中小企业也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更需要将企业社会责任贯穿到企业的各个环节中,这样才能保证企业朝着良性的方向健康发展。当前需完善行之有效的指导模式,建议建立全国性的评价体系。

  对此,复旦大学社会学教授顾晓鸣认为,目前已有各种纷繁的评价标准,但是简单的评审只能使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简单化。“往往社会责任考证很好的单位,在真正的工作中却不是这样。”在顾晓鸣看来,越是内部社会责任履行差的企业,“作秀越多”。同时,形式化也易给企业造成误区,认为只要通过评价就已完成社会责任,但实质上,社会责任是一个长期的、持续性的义务,并非简单的规范就能够达到。

  着眼于企业社会责任未来的发展,陈钊认为,企业真正的社会责任最基本的内容就是保证内部管理的质量,但这种内涵与企业自身的产品特点相关。这种相关性决定了很难定义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标准制度,即使有相关的规定,也很难去落实执行。

  史有春认为,要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是比较困难的,建立全国性的评价体系很难执行。在他看来,最重要的是需要企业进行内部的“自我革命”,尤其是领导者需加强学习,唯有通过自身的学习,加之企业外部政府和舆论的压力,以及社会氛围的完善,企业的社会责任才能切实做到,不再本末倒置。

  “归根到底,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文化和精神的组成部分,是领导班子的精神境界、工作态度和领导能力的集中体现。”顾晓鸣认为,中国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只有通过中国式的创新,从干部加深对企业精神的理解开始,加强企业发展与党建联系在一起,鼓励工人的参与,才能真正地履行社会责任。

  陈钊则认为,给企业更适宜发展的制度环境才是关键,他指出,西方较好的企业都有较长历史的积淀,而我国企业发展的历史很短,生存条件也不佳,现在还没有到履行社会责任的阶段。正因为如此,企业才会选择外部更容易观察的慈善、捐助来体现自身的社会责任,忽略内部管理。“要求企业有社会责任,就要给它们有更适于发展的制度环境。”

  多位受访专家表示,政府应该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起到主导作用,动员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建立起企业对外公布社会责任的机制,使企业对外公布社会责任制度化、法制化,应形成一种惯例,成为一种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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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伟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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