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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乐浓汤宝产品包装标识符合国家标准声明

2011年08月23日15:16

        关于家乐浓汤宝产品包装标识符合国家标准的声明

        近日媒体和客户均关心家乐浓汤宝包装配料表下方的“可能含有……”注释,对此联合利华声明如下:

        联合利华旗下所有产品均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为首要任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家乐浓汤宝产品也是如此。其包装已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产品成分进行了标识。同时,根据国际惯例和国家标准,家乐浓汤宝在包装上用“配料中含有……”和“可能含有……”的方式来表达致敏物质信息的提示,旨在负责任地提示消费者有关致敏的可能性。

        我们十分重视媒体的反应,已将此情况报告给国家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并按照要求和程序规定,将浓汤宝产品标签送交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判定,其结论是:“经检验,标签一项符合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总局2009年第123号令)》。”

        联合利华在此感谢各界对我们的关注和爱护。作为国际领先食品企业,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在食品安全、质量、卫生等方面坚持国际高标准,继续为广大消费者服务、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 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2日

(责任编辑: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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