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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要求煤矿等高污染企业上环境污染保险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8月24日09:54
  中广网太原8月24日消息(记者徐江帆)记者23日从山西省环保厅了解到,山西省将实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煤矿、采选等污染排放总量和环境风险因素较大的企业被纳入试点范围,10月底前全部投保。

  山西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说,近年,山西省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潜在的环境风险较大。特别是一些污染事故的发生,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民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

  据介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突发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是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新的环境政策。山西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是维护污染受害者合法权益,提高企业防范环境风险能力的有效手段。

  根据山西省企业的特点,山西将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环境风险因素较大的企业作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试点范围:煤矿、采选、化工、非煤矿山采选、冶金、焦化、电力、医药、建材等高环境污染风险企业,同时鼓励和支持未列入试点名单的企业积极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山西省环保厅表示,2011年8月份,将组织下发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召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进会。参保范围企业将在2011年10月底前全部投保。

  据了解,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环境部门将停止审批该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批准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不得核发排污许可证,不得出具企业上市和再融资环保核查意见,不安排环保补助资金等。

  此外,保险监管部门依法对保险机构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对于违法违规或者侵害投保企业和受害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山西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山西刚刚起步,将重点解决好风险评估、损失评估、责任范围、赔偿限额、索赔时效等关键问题。

  作者:徐江帆
(责任编辑:UN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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