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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婚前房产征加名税是以法乱法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肖勇
2011年08月25日10:06

  肖 勇:婚前房产征加名税是以法乱法

  昨天本报报道了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将征收契税,南京市地税部门就此向本报记者证实,从昨天开始这种收费已经在进行中了,他们已经通知房产契税征缴部门对于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行为征收契税。(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婚姻法解释(三)一出,房产证加名势不可回,没想到南京地税局行动更是迅速,要想加名留下契税钱,网友称之为“趁火打劫”,确实有这个意味,而这一切都是婚姻法解释(三)以法乱法的开始。

  这个婚姻法解释三不仅带来了家庭亲情的紊乱,把几千年来中国婚姻家庭的一些基本传统彻底颠覆,并且是以法律的名义不留任何温情。它的中心是维护婚姻中的财产,而无关亲情,这虽是契约社会的体现,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人们对金钱物教的崇拜,也是法律对传统道德的一种侵蚀,有许多东西给人思考。

  南京地税以领导人的意指开始收税,虽然这个解释符合某些契约条款的界定,可在南京开征的“加名税”引发的许多纠结中,初步体现出程序有问题,许多法律词条尚需要权威解释,才会是“加名税”名正言顺。但是南京如此茫然收税,已导致税法出现混乱,其结果是对法律威严的损害。婚姻法解释(三)在运行过程中还会对其他法律出现干扰产生混乱问题。

  法律本来是保证人们有秩序的生活,为什么这个带来民众很大呛声的婚姻法解释(三),实际上已经给原本正常的生活带来了困惑,在巨大的民意面前,立法机关至今无人正视,给与施行过程中的问题作解释,难道是在试错?这个玩笑开的也太过了吧!

(责任编辑:UN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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