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武汉8月26日消息(湖北台记者赵文华)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婚姻法》新解释实施以来,各地普遍关注婚后房产加名征税问题。目前武汉市对房产证加名的征税方式和办理手续暂时按“赠与行为”办理,对婚后房产加名的,不征收契税;对婚前房产加名的,按房价一半征收4%契税。
武汉目前没有出现“加名潮” 武汉市民的反应简单的说就是:说的多,做的少。“婚姻法新解释”出来后,武汉市民普遍关注,讨论得十分热烈,但是记者在市房管中心相关部门了解到,武汉目前没有出现“加名潮”。昨天(25日),在武汉市房产交易大厅现场咨询和办理业务的人不多。窗口工作人员表示,最近的确有不少购房者来咨询增减姓名的规定,而且打听房产证加名办理手续和征税标准的人比以往明显增多。但是付诸实施“加名”的并不多。
婚后房产加名,只有手续费 目前,武汉市仍旧按照婚姻法新解释实施以前的规定办理房产证加名:婚前房产加名需要缴税,婚后房产加名,只有手续费。夫妻双方如果想在婚前一方的房产证上加名,需要先办理公证手续,双方约定持有该套房产的份额,然后按照赠与房产的手续办理,要缴纳4%的契税。如果该套房子是婚后购买,只写了一方名字,那么配偶要求增名时,只收取手续费用,不涉及税费。按照这一规定,如果市民婚前购买的房子现值100万,要加上妻子的名字,就应该各占50%,也就是说,其妻子获得产权的50%,也就是50万。按照这50万的4%征税,需要缴纳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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