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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叫停开发商通过阳台或飘窗计算容积率做法

来源:京华时报
2011年08月27日01:57
  据新华社电 在上海,通过赠送“超大阳台”而“玩猫腻”、依据不同标准计算容积率等做法将被叫停。26日正式印发的《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对建筑面积计算的种种问题作出规范。《暂行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由于阳台一般按1/2面积计价,一些开发商由此设计“超大阳台”或“超大飘窗”,以达到多算面积计价的目的。对此,《暂行规定》明确,阳台的设计进深(取阳台围护结构外围至外墙面的最大垂直距离)不超过1.8米(含),且其水平投影面积小于或等于8平方米的,可以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否则,必须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飘窗方面,台面与室内地面的高差,不应小于0.5米,飘窗高度应不超过2.2米,且自外墙墙体结构外边线,至飘窗外边线距离不超过0.6米。否则,应按挑出外墙部分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不少开发商卖房时常打出“赠送地下室”的“招牌”。但有时地下室在地面以下的部分较少,成为“地上室”。《暂行规定》明确,地下室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其建筑面积才能不计入容积率。这些条件主要包括: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地下室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米;除地下车库外,只能通过垂直交通(电梯、楼梯)进入地下室。
(责任编辑:UN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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